2024年4月28日 星期日

阿含字典 86:住所 nivāsa



吳老擇教授在講解《相應部22.2經》時指出經文:
‘icchāma mayaṃ, bhante, pacchābhūmaṃ janapadaṃ gantuṃ, pacchābhūme janapade nivāsaṃ kappetuṃ.'
元亨寺版《相應部22.2經》:「大德!我等往西方國土,欲住於西方國土。」(CBETA, N15, no. 6, p. 7, a7 // PTS. S. 3. 5)

這當中牽涉到一個字的字義:nivāsa 住所。
此字有時是指「結夏安居後回去原先的住所」。所以對應的《雜阿含108經》翻譯作「還西方安居」,其實是對應「pacchābhūme janapade nivāsaṃ kappetuṃ 準備回到(位於)西方國土的(原本)住所。」安居兩字,不能作「結夏安居」解釋。
《雜阿含108經》卷5:「爾時,世尊為其說法,示、教、照、喜。種種示、教、照、喜已,時西方眾多比丘從座起,合掌白佛言:「世尊!我西方眾多比丘欲還西方安居,今請奉辭。」」(CBETA, T02, no. 99, p. 33, c1-5)

在對應經典《增壹阿含41.4經》提到的是「往北方遊化」,如果不是背誦失實的話,就是翻譯失誤了。

《增壹阿含41.4經》:「爾時,眾多比丘白世尊言:『我等欲詣北方遊化。』」(CBETA, T02, no. 125, p. 745, b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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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春江老師翻譯:
「大德!我們想要到西部地方去,準備在西部地方居住。」
元亨寺版《相應部22.2經》:「大德!我等往西方國土,欲住於西方國土。」(CBETA, N15, no. 6, p. 7, a7 // PTS. S. 3. 5)

兩者都未把此一意思表達出來:「nivāsa 住所,有時是指『結夏安居後回去原先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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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benivāsa 為「前世、過去生」。
《相應部7.8經》:
‘Pubbenivāsaṃ yo vedī, saggāpāyañca passati;
Atho jātikkhayaṃ patto, abhiññāvosito muni.'
莊春江老師翻譯為:
凡知道前世住處;看見天界與苦界;
且已達生之滅盡者,牟尼已完成證智。

元亨寺《相應部7.8經》:
「以知於宿命,見天界惡趣;
及達生之滅,聖者力成滿。」(CBETA, N13, no. 6, p. 279, a9-11 // PTS. S. 1. 166 - PTS. S. 1.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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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法句經》423頌:
Pubbenivāsaṃ yo vedi, saggāpāyañca passati,
Atho jātikkhayaṃ patto, abhiññāvosito muni;
Sabbavositavosānaṃ, tamahaṃ brūmi brāhmaṇaṃ.
他自知宿命,見天趣、惡趣,
不再受後有,已成就最高智慧、成就一切的牟尼,我稱他為婆羅門。(423)
《法句經》卷2〈梵志品 35〉:
「自知宿命,本所更來,
 得要生盡,叡通道玄,
 明如能默,是謂梵志。」(CBETA, T04, no. 210, p. 573, a19-21)

法友飛鴻 499:長行是否就是了義



Gopal Hwang
請問蘇老師,
原來不了義是指偈頌,那麼,是否長行就是了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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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回答:
  首先,必需先理解「了義」是 nītattha 的翻譯,「不了義」是 neyyattha 的翻譯。
巴利《增支部3.23經》(有些版本編作3.25經)提到「了義經」、「未了義經」。
1. 「了義經」 nītatthaṃ suttantaṃ
2. 「未了義經」neyyatthaṃ suttantaṃ
了義 nītattha: nīta-attha, nīta 為動詞 neti 的過去分詞,意思為「已被引導的、已被確立的」。
未了義 neyyattha, neyya-attha, neyya 為動詞 neti 的動名詞,意思為「應被引導的、應被解說的」。

然後,為了避免「漢字」的干擾,我們要探討「了義經 nītatthaṃ suttantaṃ」是否就指「偈頌」,「未了義經 neyyatthaṃ suttantaṃ」是否就指「長行」。
由於「偈頌」受到「詩韻」押韻的限制,這包含一首詩有幾句,每句有幾個「母音」或「音步」(這是印度偈頌的專有名詞,在此我忽略而不予解釋),某些「母音」或「音步」需用長母音或短母音等等,由於字數和押韻的限制,說明者無法「不受拘束地」選用字句闡釋,所以稱為「 neyyatthaṃ」(意思較難確認的,neyya 應被引導的、應被解說的)。
而「長行」的文體,如果不是用「寓言」、「謎語」的形式,這些經文的解說通常是較確定的,所以稱作「nītattha」(意思已確認的,nīta 已被引導的、已被指明的)。
依據香港大學佛教研究中心的長老法光法師(Bhikkhu Dhammajoti)的博士論文,及一些歐美學者的推想,在部派佛教之前,有某些早期部派或背誦傳承,不喜偈頌形式的佛法教導,這是照成如《法句經》Dhammapada、《優陀那》Udāna,甚至包括〈有偈品〉未被編入四部《尼柯耶》或四《阿含》的可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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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問:長行是否就是了義?
答:編入四部《尼柯耶》或四《阿含》的經典,如果不是「寓言」、「謎語」的形式,應該就可以稱作是「nītattha」。
帖主個人認為,「譬喻 Avadāna, Apadāna」也不該算是「nītattha」,即使「譬喻」未必是偈頌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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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pfbid036vaugfTQ5DA64BS67obrx7k64xwDijGXj7bUf9XBMycpMzSudNvDZevBFBpv1Egal&id=100016840620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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鳩摩羅什師、弟仍保有此一字義。如:
《注維摩詰經》卷10〈法供養品 13〉:「肇曰:『佛所說經自有義旨分明、盡然易了者應依;亦有應時之經,詭言合道,聖意難知,自未了者不可依也。』生曰:『辨理者為了義經也。雖曰巧辭而無理者,為不了義也。』」(CBETA, T38, no. 1775, p. 417, a5-9)。
《注維摩詰經》卷10〈法供養品 13〉:「一『了義經』、二『不了義經』。
『不了義經』,如佛說『殺父母無罪』,未分別,是不了義也。
若言『無明是父、愛是母,生死根本故名父母;斷其本則生死盡。故言殺之無罪』,既分別,是了義經也。」(CBETA, T38, no. 1775, p. 417, a19-23)。
此處是指:
《法句經》卷1〈教學品 2〉:
「學先斷母,率君二臣,
 廢諸營從,是上道人。」(CBETA, T04, no. 210, p. 559, c3-4)
巴利《法句經》290-305 〈21 雜品 Pakiṇṇakavag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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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 rājāno dve ca sotthiye;
Veyagghapañcamaṃ hantvā,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 (295)
殺了母親、父親及兩個多聞的國王,
所殺的第五人是(兇猛)如老虎者,他成為寂靜無擾地遊行(於世間)的婆羅門。(295)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484533056446281/search/?q=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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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cademia.edu/93982201/_%E9%98%BF%E6%AF%98%E6%9B%87%E5%85%AB%E7%8A%8D%E5%BA%A6%E8%AB%96_%E5%81%88%E8%B7%8B%E6%B8%A0_%E8%88%87_%E9%98%BF%E6%AF%98%E9%81%94%E7%A3%A8%E7%99%BC%E6%99%BA%E8%AB%96_%E4%BC%BD%E4%BB%96%E7%B4%8D%E6%81%AF_%E7%9A%84%E5%81%88%E9%A0%8C%E9%87%8B%E8%AD%AF_In_Chinese_2022_

法友飛鴻 498:杭州靈隱寺


蘇錦坤先生尊鑒:

杭州會上能與先生相見,十分榮幸;靈隱寺之遊能伴先生左右,當是研讀佛經帶來的緣份;花家山莊客房一晤,感謝先生分享學術信息且慨賜精美禮品。

茲將 jhāpita 漢文譯名在經文中的使用情況略加整理,列表粗示其大概,聊供參考。此為初稿,簡體字和繁體字混雜,未及統一,敬請諒解。

今日從郵局寄奉《漢語史研究集刊》十五至十七輯,還有業師俞理明先生所撰《太平經正讀》一冊,掛號平郵據稱可能要十多天才到。

又,日前所奉《东汉佛道文献词汇新质研究》一書,材料編排及詞義訓釋等方面尚存可商之處,有請先生不吝指正,不勝感激。

謹頌

研祺

後學 顧滿林 拜上 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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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先生你好:

  我想我們會長期交換訊息,所以書信往來可以省下一些如「慧鑒、鈞鑒、大鑒、淨鑒」的客套話。
  書信住址上,少了個-1仍然可以到達,請你無庸掛念。
  《東漢佛道文獻詞匯新質研究》一書已經開始拜讀,初步印象是,詞條非常豐富,內容十分可貴。
  我的感想是,「能否撰寫一兩篇專文指出這些佛道詞匯的相同點與差異處」?一般讀者,或許會納悶:「這樣的詞典式編列,意義是什麼?」雖然在「前言」提綱挈領,敘述過一些準則,如果能摘要舉例指出「佛道相同處」,為當時的日常用語而晉唐之後,已經罕見;「佛道差異處」為宗教性用語,隨其教義而不同。
  另外或許另需幾篇論文演繹、剖析,為何此一詞條的意涵為如書上所標。
  有關「羸人」一則,《中阿含27經》卷6〈3 舍梨子相應品〉:「猶兩力士捉一羸人在火上炙,但生極苦」(CBETA, T01, no. 26, p. 458, a10-11)
,對應的《中部97經》為「dve balavanto purisā dubbalataraṃ purisaṃ nānābāhāsu gahetvā aṅgārakāsuyā santāpeyyuṃ samparitāpeyyuṃ」,
dve balavanto 為二力士,dubbalataram purisam 為羸弱之人,
此例當然與書上《道地經》卷1:「自計身不慧,郡縣居、羸人並居」(CBETA, T15, no. 607, p. 231, a10-11)不同。
不過,目前較常用的方法是,佛典詞匯的意義必須對照原典,以了解譯者對原典是否有誤解、譯者操作漢語是否順暢正確,此詞是否有發生抄寫訛誤。

我將此次論文修改定稿後,附於此函,歡迎「相對含燈細論文」。

   後學 蘇錦坤 敬上 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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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老師:
您好!
從蘇老師得知您遠賜《漢語史研究集刊》,不勝感謝。我經常拜讀您的論文,每次深受啟發。望以後保持聯繫,並希望能夠得到您的教正。再次感謝您對我的厚意 敬頌
文祺!
辛嶋靜志拜上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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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部41.8經》:「十個問題,十個說示,十個解答」

《相應部41.8經》有一段難以理解的經文,莊春江老師翻譯如下:
「大德!又,這十如法的問題到來,當你能了知那些義理,那時你應該與尼乾陀眾一起反擊我,一個問題,一個說示(概要),一個解答;二個問題,二個說示,二個解答;三個問題,三個說示,三個解答;四個問題,四個說示,四個解答;五個問題,五個說示,五個解答;六個問題,六個說示,六個解答;七個問題,七個說示,七個解答;八個問題,八個說示,八個解答;九個問題,九個說示,九個解答;十個問題,十個說示,十個解答。」
元亨寺版《相應部41.8經》翻譯如下:
《相應部經典(第35卷-第41卷)》卷41:「大德!此等十種同法可提出詢問。汝了解此等之意義時,汝尼乾陀集團等可奪余而去。余一詢問,一說示,一釋答;二詢問,二說示,二釋答;三詢問,三說示,三釋答;四詢問,四說示,四釋答;五詢問,五說示,五釋答;六詢問,六說示,六釋答;七詢問,七說示,七釋答;八詢問,八說示,八釋答;九詢問,九說示,九釋答;十詢問,十說示,十釋答。」」(CBETA, N16, no. 6, p. 379, a1-5 // PTS. S. 4. 299 - PTS. S. 4. 300)。
對應的漢譯經典《雜阿含574經》作:
長者復問尼犍若提子:「有於一問、一說、一記論,乃至十問、十說、十記論,汝有此不?若無一問、一說、一記論,乃至十問、十說、十記論。云何能誘於我,而來至此菴羅林中欲誘誑我?」」(CBETA, T02, no. 99, p. 152, c25-29)。
意思是,尼犍若提子如果不知這十問、十答、十解說,就無法勸服質多長者接受尼犍的教義。
但是,漢、巴經文連同巴利註釋書都未解釋這十問十答是什麼內容。菩提比丘(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相應部英譯》1447頁, note 323)認為這是(AN 10.27)所列舉的十種基本解說(佛教的教條):
何者為一?「一切眾生皆依食而生」,
何者為二?「厭離『名』與『色』」,
.....
何者為十?「斷離十不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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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當年簡別「外道」與「佛法教導」的快速問答。

雪泥鴻爪



蘇東坡有此詩句:
人生到處知何似?應似飛鴻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計東西?
這是弟弟子由見到兄弟同遊時的「題字」,寫了一首詩給哥哥蘇軾;哥哥回了此首「和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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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個以論文為主的網路平台上,平台會將來訪的網路成員留下紀錄,供版主參考。版主藉此知道哪些論文得到較多關注,讀者會下載哪些論文;特別是一些望重士林的前輩有誰來訪,有誰願意下載該篇論文。
昨天見到來自京都大學的大老來訪,翻閱來賓簽名簿,見到其他人的足跡。
在 2019年後,國際「佛教文獻學」殞落了幾位巨擘,這些學者有的也在此留下了腳印。
Karashima, Seishi 辛島靜志 (1957-2019)
Zacchetti, Stefano 左冠明 (1968-2020)

《雜阿含574經》與《增支部10.27經》(AN 10.27)

《雜阿含574經》的此段經文作:
長者復問尼犍若提子:「有於一問、一說、一記論,乃至十問、十說、十記論,汝有此不?若無一問、一說、一記論,乃至十問、十說、十記論。云何能誘於我,而來至此菴羅林中欲誘誑我?」(CBETA, T02, no. 99, p. 152, c25-29)。

意思是,尼犍若提子如果不知這十問、十答、十解說,就無法勸服質多長者接受尼犍的教義。
但是,漢、巴經文連同巴利註釋書都未解釋這十問十答是什麼內容。菩提比丘(The Connected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相應部英譯》1447頁, note 323)認為這是(AN 10.27)所列舉的十種基本解說(佛教的教條)。
《增支部10.27經》(AN 10.27) 相關的經文如下,我直接節錄自莊春江老師的翻譯,全文請到下一網址閱讀:
https://agama.buddhason.org/AN/AN15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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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問、一總說、一解說』:
在一法上完全地厭的、完全地離染的、完全地被解脫的、完全的界限看見的、完全地現觀義理的比丘在當生中有苦的作終結。在哪一法上?『一切眾生是依食存續的。』
  2. 『二問、二總說、二解說』:
比丘們!在二法上完全地厭的、完全地離染的、完全地被解脫的、完全的界限看見的、完全地現觀義理後的比丘在當生中有苦的作終結。在哪二個上?在名與色上。
  3. 『三問、三總說、三解說』:
比丘們!在三法上完全地厭的、完全地離染的、完全地被解脫的、完全的界限看見的、完全地現觀義理後的比丘在當生中有苦的作終結。在哪三個上?在三受上。
  4. 『四問、四總說、四解說』:
比丘們!在四法上完全地厭的、完全地離染的、完全地被解脫的、完全的界限看見的、完全地現觀義理後的比丘在當生中有苦的作終結。在哪四個上?在四食上。
  5. 『五問、五總說、五解說』:
比丘們!在五法上完全地厭的、完全地離染的、完全地被解脫的、完全的界限看見的、完全地現觀義理後的比丘在當生中有苦的作終結。在哪五個上?在五取蘊上五之總說、五之解說。』像這樣,凡那個被說,這是緣於這個被說。
  6. 『六問、六總說、六解說』:
比丘們!在六法上完全地厭的、完全地離染的、完全地被解脫的、完全的界限看見的、完全地現觀義理後的比丘在當生中有苦的作終結。在哪六個上?在六內處上。
  7. 『七問、七總說、七解說』:
比丘們!在七法上完全地厭的、完全地離染的、完全地被解脫的、完全的界限看見的、完全地現觀義理後的比丘在當生中有苦的作終結。在哪七個上?在七識住上。
  8. 『八問、八總說、八解說』:
比丘們!在八法上完全地厭的、完全地離染的、完全地被解脫的、完全的界限看見的、完全地現觀義理後的比丘在當生中有苦的作終結。在哪八個上?在八世間法上。
  9. 『九之問題、九之總說、九之解說』:
比丘們!在九法上完全地厭的、完全地離染的、完全地被解脫的、完全的界限看見的、完全地現觀義理後的比丘在當生中有苦的作終結。在哪九個上?在九眾生住處上。
  10. 『十之問題、十之總說、十之解說』:
而像這樣這個被說,緣於什麼這個被說?比丘們!在十法上完全地厭的、完全地離染的、完全地被解脫的、完全的界限看見的、完全地現觀義理後的比丘在當生中有苦的作終結。在哪十個上?在十不善法上。

阿含字典 85:惡露觀


一直想將未知譯人的T101《雜阿含經》與安世高譯的《長阿含十報法經》與《人本欲生經》確實作過一次校勘,遲遲未動手,先嘗試一段《長阿含十報法經》。
《長阿含十報法經》卷1:「
第四一法,可棄憍慢。
第五一法,可著意本觀。
第六一法,多作本觀。」(CBETA, T01, no. 13, p. 233, c7-9)

這三項,在《長阿含10經》是:「
(4)云何一滅法?謂是我慢。
(5)云何一退法?謂[3]不惡露觀。
(6)云何一增法?[4]謂惡露觀。」(CBETA, T01, no. 1, p. 53, a6-8)[3]〔不〕-【宋】【元】【明】。[4]謂+(不)【宋】【元】【明】。

元亨寺版《長部34經》翻譯為:「
云何一法是應斷?(謂:)有我之慢,此一法是應令斷。
云何一法是捨分?(謂:)不正思惟,此一法是有捨分。
云何一法是勝分?(謂:)正思惟,此一法是勝分。」(CBETA, N08, no. 4, p. 284, a4-6 // PTS. D. 3. 272 - PTS. D. 3. 273)

莊春江老師翻譯為:
(四) 哪個是應該被捨斷的一法呢?我是之慢,這是應該被捨斷的一法。(Gha)
(五) 哪個是退分的一法呢?不如理作意,這是退分的一法。(Ṅa)
(六) 哪個是勝進分的一法呢?如理作意,這是勝進分的一法。(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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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經音義》卷54:「惡露(上,烏故反。《考聲》云:『惡,猶憎嫌也。』《周易》云:『愛惡相功。』《禮記》云:『惡,猶臭也。』《毛詩傳》云:『無見惡於人也。』)。」(CBETA, T54, no. 2128, p. 670, a15)

《一切經音義》卷75:「惡露(上,烏固反。顧野王云:『惡,猶憎也。』《玉篇》云:『惡露,洩漏無覆蓋也。』形聲字。」(CBETA, T54, no. 2128, p. 792, c4)

此處「如理作意」為「yoniso manasikāro」,文法上 yoniso 為「副詞」,為 yoni 的衍生字,文法上 yoni 為「名詞(陰性)」,意為「子宮,知識,種類,起源」。這可能是T1《長阿含經》翻譯成「惡露」的原因(古文有時稱「經血」為「惡露」。)也就是說,T1《長阿含經》將「如理作意 yoniso manasikāro」翻譯作「惡露觀」

所以,《大正藏》「(5)云何一退法?謂不惡露觀」是正確的,宋、元、明藏是錯了。《大正藏》「(6)云何一增法?謂惡露觀」是正確的,宋、元、明藏是錯了。
回到安世高的《長阿含十報法經》:第五一法,可著意本觀。第六一法,多作本觀。
可以知道「第五一法,可著意本觀」應是「第五一法,不著意本觀」。

很有可能,「第四一法,可棄憍慢」應是「第四一法,不棄憍慢」,這樣就與T1《長阿含經》「(4)云何一滅法?謂是我慢」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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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長阿含10經》將「如理思惟」翻譯為「惡露觀」(CBETA, T01, no. 1, p. 53, a6-8),讀者需註意,在其他譯典是將「不淨觀」翻譯作「惡露觀」。

例如《增壹阿含4.2經》:「恒觀惡露不淨之想,[*]善勝比丘是。」(CBETA, T02, no. 125, p. 557, a26)[*8-1](所謂)+善【宋】*【元】*【明】*。

《分別功德論》卷4:「以是因緣,善勝比丘惡露觀第一。」(CBETA, T25, no. 1507, p. 41, a14-15)

《一切流攝守因經》:「等為,比丘!流從守斷?是聞比丘行者,眼見色,攝眼根自守,行惡露觀」(CBETA, T01, no. 31, p. 813, c4-5)

《中阿含10經》:「云何有漏從護斷耶?比丘!眼見色護眼根者,以正思惟不淨觀也」(CBETA, T01, no. 26, p. 432, b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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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如理思惟」翻譯為「惡露觀」的經典除了竺佛念翻譯的《長阿含10經》以外,還有:

竺佛念翻譯的《出曜經》卷1〈無常品 1〉:「在閑靜處思惟惡露止觀之道」(CBETA, T04, no. 212, p. 614, a26-27)

《出曜經》卷7〈放逸品 5〉:「『善求出要』者,疾求方便,善求伴侶,厭患生死,貪欲遠離,復求思惟惡露之觀,雖處生死、心不染著於生死。出要者,出生死也,亦出三有更不受生。」(CBETA, T04, no. 212, p. 648, c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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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妙寬〈《十上經》法數研究〉122頁,似乎將此兩者混為一談,跟我的詮釋不同。
我的詮釋是有譯者「如理作意 yoniso manasikāro」翻譯作「惡露觀」;
另外有不同的譯者「不淨觀 asubhasaññā 不淨想」翻譯作「惡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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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友飛鴻 497:第15章 〈結論〉的註釋[34]


法友:(2024/4/21)
《念住,通往證悟的直接之道》第15章 〈結論〉的譯註,疑似缺註釋[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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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坤回答:
  喔,編號是原書各章的「附註」的編號。「註釋」指的是對原書「附註」的註解,大都是指出這一段巴利經文的對應古譯,所以會出現「跳號」的現象。也就是說,「註釋」並未對每一則「附註」作解釋。
  原書的註釋為:
[34] S V 189,漢譯《阿含經》本並未包括此一部經,是有點令人詫異。(參見 Akanuma 199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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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提到的 S V 189 頁次,指的是《相應部 47.48經》 (SN 47.48),古代漢譯未出現此經的對應經典。
[34] 指出下列文字根據《相應部 47.48經》 (SN 47.48),經名為「友 mitta」:「念住的有益影響力不限於修習者自身。佛陀明確地勸告修習者:應該鼓勵朋友或親人也修習念住。」

阿含字典 84:大家

問:
《中阿含27經》:「若族姓子如法、如業、如功德得錢財,愍傷奴婢,給恤瞻視,行福德業,不作惡業者,彼便為奴婢之所尊重,而作是言:『願令大家強健,壽考無窮。所以者何?由大家故,我得安隱。』」(CBETA, T01, no. 26, p. 457, b13-17)
句子中,「願令大家強健」,「大家」是指「婆婆」嗎?還是指「家裡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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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這裡是指「一家之主」,有時候翻譯作「家主」,絕大多數是指「男主人」。
《長阿含20經》:「譬如僮僕,大家賜姓,安隱解脫,免於僕使,其心歡喜,無復憂畏」(CBETA, T01, no. 1, p. 85, a25-27)。
《中阿含135經》:「如北方者,如是大家觀奴婢使人,大家當以五事愍念給恤奴婢使人。」(CBETA, T01, no. 26, p. 641, b6-8)
「大家」,是指「一家之主」。
「大家賜姓」,是指「一家之主」賜其姓主人的姓,不用再作僕人。
《中阿含34經》:「尊者薄拘羅作是說:『諸賢!我乞食來八十年,未曾憶受居士請,未曾超越乞食,未曾從大家乞食,於中當得淨好極妙豐饒食噉含消...』」(CBETA, T01, no. 26, p. 475, b18-21)。
「從大家乞食」,是指「大的家、富有的家」。尊者薄拘羅說,他不會因想吃好的食物,而挑選富有的家庭去乞食。
《中阿含151經》:「我聞餘尼及劒浮國有二種姓,大家及奴,大家作奴,奴作大家也」(CBETA, T01, no. 26, p. 664, a21-22)。
此處《中阿含151經》是說,其他國家並未像印度諸國有四「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例如餘尼(Yona)及劒浮國(Kambojāna, Kamboja)只有主人和奴隸兩種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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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字通.宀部》:「家,與姑同。大家,女之尊稱。」《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曹世叔妻》:「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隋書.卷三三.經籍志二》:「固卒後,始命曹大家續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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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漢語是常識,一個詞彙的意義要看整個句子的前後文,有時不能單獨地討論它的詞義。
例如: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這是說,大自然隨自然法則運行,不會對某種人或某種生物特別慈愛(大自然沒有情緒與偏好)。
「麻木不仁」,一是身體的某一部位沒有感覺。另一種意思是,沒有憐憫心、同情心。或者,對外在的情境沒有作出合適的反應。
「果仁」、「花生仁」。明.李時珍《本草綱目.卷二九.果部.桃》:「桃仁行血,宜連皮尖生用。潤燥活血,宜湯浸去皮尖炒黃用。」如果將一粒水果分作「果皮、果肉、果核」,有時是稱乾果類硬殼的可食部位,如「核桃仁、花生仁」,有時則是指果核中的可食部位。這和「道德」、「恩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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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71經》:「不舒手,不庶幾,極著財物」(CBETA, T01, no. 26, p. 525, c17-18)
《增壹阿含46.7經》卷42〈結禁品 46〉:「彼王貪著財物,不肯庶幾,」(CBETA, T02, no. 125, p. 777, b29)。
此處「庶幾」是「cāga 施捨、布施」。
《中本起經》卷2〈瞿曇彌來作比丘尼品 9〉:「六者、比丘尼有庶幾於道法」(CBETA, T04, no. 196, p. 158, c26-27)
此處「庶幾」是「期盼」,「庶幾於道法」是「期盼聞法修道」。
智者大師《維摩經玄疏》卷1:「庶幾學者了其明闇」(CBETA, T38, no. 1777, p. 519, c25-26)
此處「庶幾」是「希望」。

阿含字典 83:「鴿色」與「生色」


對熟悉漢譯佛典的人,大都會知道「生色」指的是黃金,而將「鴿色」當作是「像鴿子的顏色、白灰色」。
但是,古代翻譯者為何將黃金翻譯作「生色」?為何將白灰色翻譯作「鴿色」,則不甚明瞭。
「生色」是翻譯自「jātarūpa 生-色」,最好的理解就是將此字當作「黃金」,而不去拆解。
《中阿含146經》:「彼離受生色像寶,斷受生色像寶,彼於受生色像寶淨除其心。」(CBETA, T01, no. 26, p. 657, b24-25)
對應的《中部27經》於「受生色像寶」作「jātarūparajatapaṭiggahaṇā」為「jātarūpa-rajata-paṭiggahaṇā 金-銀-執持(接受)」,有可能是將「paṭiggahaṇā 接受、執持」理解成「paṭimā 像(人像、佛像)」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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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的盧鷺在論文〈《道地經》詞語考釋三則〉提到「鴿色」。
https://www.academia.edu/117939379/_%E9%81%93%E5%9C%B0%E7%B6%93_%E8%A9%9E%E8%AA%9E%E8%80%83%E9%87%8B%E4%B8%89%E5%89%87
《一切經音義》卷2:「鴿色(甘臘反,骨青碧色也)。」(CBETA, T54, no. 2128, p. 319, a4)。
也就是說,「鴿色」是「青碧色」,而不是白灰色。
盧鷺從對應經典的立場來看,
《道地經》:「無有數手破,譬如鴿色」(CBETA, T15, no. 607, p. 235, c21-22)。
對應的《修行道地經》翻譯作:「若干歲骨,微碎在地,色如縹碧」(CBETA, T15, no. 606, p. 212, a18-19)。
也就是說,「鴿色」是「青碧色」。
《四分律疏飾宗義記》卷5:「三者如鴿色(即灰青色也)。」(CBETA, X42, no. 733, p. 149, c20 // Z 1:66, p. 150, c3 // R66, p. 300, a3)
《苦陰經》卷1:「骨正白如貝、若青鴿色、若赤油潤、若腐碎。」(CBETA, T01, no. 53, p. 848, a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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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譯也有作「白鴿色」
《雜阿含156經》:「骨白鴿色立」(CBETA, T02, no. 99, p. 44, a18)
《阿毘曇八犍度論》卷30:「骨白鴿色」(CBETA, T26, no. 1543, p. 913, a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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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巴利註釋者都稱之為灰白色。
《長阿含27經》:「若人死時,牀輿舉身置於塚間,火燒其骨如鴿色,或變為灰土」(CBETA, T01, no. 1, p. 108, b28-29)。
對應的《長部2經》為: 'Āsandipañcamā purisā mataṃ ādāya gacchanti. Yāvāḷāhanā padāni paññāyanti. Kāpotakāni aṭṭhīni bhavanti, bhassantā āhutiyo.'
莊春江老師翻譯為:「[四]人與長椅為第五抬走死者,直到墓地為止[哀悼]諸句被知道,骨頭成為灰白色」。
元亨寺《長部2經》:「〔四〕人以擔架為第五,從屍體運往至火葬止,雖〔對死者言諸讚〕語,〔但被火化後〕,骨成鴿色」(CBETA, N06, no. 4, p. 63, a10-11 // PTS. D. 1. 55)。

所謂「鴿色」與「Kāpotakāni」相當,字典說是「灰白色」。
《巴英字典》(PED)187頁提到:Kapota,[Sk,kapota: greyish blue]。又是灰青色。
總之,漢譯保留了兩種不同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