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

彰化基督教醫院蘭大衛、蘭大弼醫師---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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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00840 德國 Marin Niemoeller 提及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

德國人民容忍與默許納粹黨人攫取政權時說:『

在德國,當他們對付共產黨時,我未起而反對,

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他們又對付猶太人,我未起而反對,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他們接著又對付貿易聯合會(Trade Unionist),

我不是貿易聯合會員,我也未起而反對。

他們對付天主教徒,我未起而反對,因為我是新教徒。

最後他們對付我時,已經沒有多少人留下來爲我起而反對了。』

<李筱峰專欄> 長老教會˙國民黨˙台灣  ----自由時報 2007年8月12日

在台灣近現代史上有兩個影響台灣很深的團體,他們原先都是外來的,一個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另一個叫做中國國民黨。

長老教會在台灣已有一百四十二年的歷史,比國民黨早八十年進入台灣。初抵台灣的長老教會的外國牧師們,受到本地人的排斥,被丟石頭、潑大便,備受侮辱;初抵台灣的國民黨則受到熱烈歡迎。

但是備受排斥、侮辱的長老教會牧師們,卻無怨無悔,奉獻服務,並開始本土化。他們不僅設醫院、蓋學校,引進近代西式醫療與新式教育,並且弘揚台灣本土語文,整理台灣歷史。台灣的第一所西醫醫院、第一所女子學校、第一所中學、第一所盲人學校、第一台西式印刷機、第一份報紙、第一本以羅馬拼音的漢文教科書…,都是由長老教會的傳教師引進或促成(詳見拙著《台灣史一百件大事》)。馬雅各、巴克禮、馬偕,都說一口流利的「台語」(福佬話),足以讓馬英九汗顏。彰化基督教醫院的開創者蘭大衛的夫人,更有割下自己皮膚移植給台灣病患的「切膚之愛」的感人故事;親手替台灣人拔過兩萬一千多顆牙齒的馬偕,死後遺言葬在台灣,誠如其遺詩所言:「我衷心難分難捨的台灣啊!我把有生之年全獻給你。」

原本外來的長老教會,經過本土化,成為立足台灣的宗教。一九五一年南北兩系統正式合併,成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反觀原本受到歡迎的國民黨政權進入台灣後,卻以征服者之姿大肆掠奪、壟斷與高壓,造成二二八大屠殺,以及長期白色恐怖。不僅一黨專政、國庫通黨庫,對台灣本土語言文化,也極盡摧殘之能事。實行「去台灣化」的「教育」,不許台灣子弟說母語、不讓台灣子弟知道台灣歷史,一味地灌輸以中原為中心的大中國意識形態。一九七五年更粗魯地大規模沒收泰雅語聖經、台語聖經。今天喜歡罵人操弄族群的國民黨,可還記得他們這段族群壓迫、語言歧視(兼宗教迫害)的紀錄?

總之,已經相當本土化、站在台灣人立場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勢必與外來統治者的中國國民黨統治當局形成對立的局面,與國民黨統治者之間有幾次重要的政治角力:

一九七一年十月蔣政權代表被逐出聯合國,同年尼克森發表即將訪北京的消息。十二月廿九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呼籲「人民自有權利決定他們自己的命運」,並建議「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又發表〈我們的呼籲〉,對於各種無法無天的宗教、語言迫害,提出建言。

一九七七年八月十六日,美國國務卿范錫訪問中國的前夕,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呼籲「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住民決定」並促請政府「於國際危急之際,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在戒嚴體制之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這些表現是石破天驚的,對當時「黨外」民主運動更產生了催化作用。

有人說,宗教不該干預政治,這是無知之言。真正追求公義與平等的信仰,必定無法容忍世間的不公不義。耶穌不也是觸犯了統治當局而成為政治受難者嗎?佛教的證峰法師林秋梧更有「體解如來無畏法,願同弱少鬥強權」的豪語。

為了紀念人權宣言三十週年,今天在高雄有一場遊行,願同胞為「新而獨立的國家」繼續前進。馬英九想一起來嗎?

(作者為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研究所教授,

  本專欄文章收錄於www.jimlee.org.tw

張肇烜  ----自由時報 2007年8月12日

學期結束前,我們全班到彰化基督教醫院院史館參觀,在館方播映的一支影片中,發現一幕令人驚訝的場景。鏡頭拉至蘭大弼醫師(Dr. David Landsborough IV)在英國的寓所,大門前掛著一張牌子寫著「蘭寓Formosa」,房屋裡的擺設,和說著一口流利台語的主人一般,處處充滿濃厚的台灣味。

一八九五年初,甫從愛丁堡大學醫學院畢業的蘭大衛醫師(Dr. David Landsborough Ⅲ),來到台灣中部進行醫療傳道工作。當時,不僅醫療設備簡陋,還有本身的語言隔閡問題,甚至因為疾病的肆虐,使他自己染上瘧疾。

然而,面對艱難的處境,蘭大衛醫師沒有退縮。他在台灣行醫四十年間,彰化地區流傳一句話:「南門媽祖宮,西門蘭醫生」,可看出民眾對於蘭醫師的敬重。一九三六年,當蘭醫師退休返回英國時,有千餘名鄉親為他送行。

兩袖清風的蘭大衛醫師,回到英國後沒錢購屋,後來繼承了無後嗣兄弟的遺產,才購置一幢兩層樓的磚房,並將之命名為「Formosa」,在門口的小鐵門上鑄上這七個字母。

老蘭醫師的兒子蘭大弼醫師,取得倫敦大學醫學博士後,也在一九五二年抵達台灣。蘭大弼醫師從小就在彰化長大,他某年接受勳章表揚時,曾用台灣話這麼說:「我是一個在彰化長大的英籍台灣人」,這段感人的話,現在還貼在彰基院史館中。

蘭大弼醫師曾說:「高貴的儀器固然重要,但身為一位醫生,一顆憐憫、溫柔、謙卑、吞忍的心對待病人,更重要。」

動不動就喊「拚經濟」,拿「愛台灣」三個字開玩笑的人,希望在英國的Formosa可以帶給你們深切的省思! (作者為中山醫學大學學生)

以下引自部落格《Oh My God》

http://www.ohmygod.org.tw/goodtohaveyou/good007.htm

蘭大衛醫師一家留給台灣人的生命之愛

作者/盧俊義牧師

說到彰化基督教醫院,很快就會令人想起一則感人肺腑之愛的故事。那是發生在一九二八年,彰化有一年僅十二歲、名叫周金耀的小孩,因不小心跌傷了腳,關節部位傷口潰爛化膿腫脹,經人介紹到彰化基督教醫院去就醫。當時院長蘭大衛醫師發現傷口已潰爛了一大片,孩子一直高燒不停,蘭先生娘(蘭醫師的妻子蘭連瑪玉, Marjorie Learner Landsborough )知道此事之後,每天到醫院去照顧這孩子,並且一再鼓勵他要勇敢,經過全體醫護人員細心照顧之下,傷勢才逐漸穩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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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大衛醫師夫婦

有一天,蘭先生娘竟然開口要求丈夫蘭大衛醫師割下她腿部的皮膚,補到這孩子的腳上,以彌補一直無法癒合的膝蓋傷口。那時的彰化基督教醫院並沒有像現在有最新穎的醫療科技設備,就在蘭醫師娘的堅持之下,蘭醫師從妻子的腿上割下四條,每條大約是寬一寸、長三寸的皮移植到這孩子的腳上傷口處,這段故事就是聞名於台灣醫界「切膚之愛」的軼事,流傳迄今依舊令人感動不已。

雖然這件動人的愛之事蹟離今已有七十六年,不僅是彰化人,可以說所有聽到這故事的人都會動容。最值得注意的是,這件台灣醫界第一次的移植手術並沒有成功,但奇妙的是因為蘭醫師娘無私的愛,卻使這個年僅十二歲的周金耀小孩,從生命垂危的邊緣逐漸康復起來,後來不僅痊癒,並且他還獻身當傳道,也曾擔任過長老教會第十四屆總會的議長。

而最令我們感動的是,蘭大衛醫師的兒子蘭大弼醫師,後來接續了他父親的志業,也獻身為台灣的醫療工作服務。他並沒有因為自己母親如此偉大的奉獻而經常津津樂道,或是要求我們的社會回饋甚麼,沒有,完全沒有!甚至在《蘭大弼醫師口述歷史》一書中,劉翠溶、劉士永、陳美玲等三位學者對他訪問中談及此段歷史事蹟時,蘭大弼醫師也只是淡淡地談及,並且表示那件事在他的印象中是:「我記得不太清楚。……家母也不曾多說,她只給我看一次,我不記得家母曾告訴過我。因為她生我時感到痛,她把皮膚給周金耀時也感到痛,所以痛是一樣的。而我們兩人都是她的小孩。」(該書第 59 頁)看吧,在他眼中,病人周金耀這小孩和他都是媽媽的孩子,這樣謙卑自己父母所做過的感人事蹟,一點也都不誇耀他們一家二代在台灣醫界的貢獻,這才是真正仁心、醫術的最佳典範。

蘭大衛醫師是英國人,在一八九五年十二月以年僅廿五歲的青年,接受英國教會的差派來到剛被中國割讓給日本的咱台灣,並在次年(一八九六年十一月)接下彰化基督教醫院的工作。而他的孩子蘭大弼醫師則是在一九五二年接下父親的工作,父子兩人共計在彰化基督教醫院服務長達六十八年。在這段漫長的歲月裏,他們父子兩人透過醫院的設備,訓練出許多傑出且優秀的醫護人員,為台灣醫療工作奠下了相當好的基礎,特別是蘭大弼醫師對台灣在神經醫學上的貢獻更是有目共睹。他們所得到的,並不是賺許多錢、投資大企業,更不是現在接棒者用盡辦法賺大錢、蓋大樓顯赫自己的才華、功業,都不是這些粗糙的表面,而是父子兩代將他們生命中最真實的愛留在台灣、奉獻給台灣,尤其是蘭連瑪玉的「切膚之愛」更是永遠留在台灣人的心中。出名的畫 家李石樵 先生也曾以此故事繪了一副「切膚之愛」的圖畫,以紀念這件留給咱台灣人最珍貴的刻骨銘心之愛。這也就是為甚麼在彰化民間會流傳著一句話說:「南門馬祖宮,西門蘭醫生。」

一個來自遙遠的英國,且是畢業自蘇格蘭格首府最頂尖的拉斯哥大學醫學院高材生,在年紀輕輕之際就志願獻身到這個當時還相當純樸、保守的台灣來,並將自己妻子的皮膚移植到一個完全陌生、貧病交加的孩童身上,這種愛,才是真實的生命之愛!也因為這樣的愛,才會使人的生命復甦,也會使人從「死亡」復活過來,使失落的生命重新尋回。

真實的愛,不是用棟棟水泥大樓建造起來的,也不是新穎科技設備鋪陳出來的,而是用誠實的心將生命彼此融合在一起才能孕育生得出來。蘭大衛醫師的家族留給我們這樣的生命教材,值得我們珍惜和傳承。

圖片來源: http://www2.cch.org.tw/history/story5.htm#(2)

(本文刊登於自由時報 二 ○○ 四年五月九日 第十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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