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洪惟仁《台灣方言之旅》書摘:令人感激、敬佩、羞慚的《台日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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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洪惟仁《台灣方言之旅》(1991年出版),發現距今二十年前,洪惟仁教授就寫下如此的感慨,二十年後,令人感激、敬佩、羞慚的《台日大辭典》仍然睥睨群峰,像玉山俯視諸羅山、飛鳳山、五指山、草山等小山丘,依然無人能夠接近此一高度。
學術論著以1907年《台日大辭典》緒言為濫觴,作者為日據時代最偉大的台語學家小川尚義,他一生奉獻於台語研究。此文將鶴佬語(台語)放在整個漢語語音學研究,有古今音比較、和漢語各方言比較、文白異讀比較、鶴佬方言比較、台灣言與分布圖,至今尚未有一部能夠超越他的完整鶴佬語(台語)研究論著出現,實在令人赧顏。」(39頁)
1954年台灣省文獻委員會出版《台灣省通志稿,人民志、語言篇》,原稿有一篇吳守禮〈近五十年來臺語研究之總成績〉,於送審時,因其中記述日本官方及學者之貢獻甚詳,但省文獻會認為『纂述日人著作過多,且研究台灣方言,豈須參考日人著作?』竟將之閹割。後1955年,吳教授個人油印出版,大立出版社有翻印。全書精華在此,竟不得見公堂,可嘆。」
豈止可嘆,實亦可悲!
印象中,曾讀到吳守禮因為專攻「台語學」,遲遲無法升為正教授,台大中文系主任臺靜農特別好意提醒他,換個研究範圍,不要在「台語」這死胡同打轉,即使研究出個進展,也無法作為學術成果。(大意如此,版主翻不到原文。)
幸虧吳守禮教授不顧生計,冥頑不悟,否則,後一代的台語研究,勢必更加艱難。

福島核能外洩事件後,台灣政府應該採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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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引自:

http://www.guardian.co.uk/environment/2011/mar/16/japan-fukushima-lessons-chernobyl

日本政府在福島核能發電廠的核能外洩案的危機處理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一件關係數十萬人生命、財產、生活安全的大事件,居然交由日本東京電力公司的決策人員來處理,將近一個月了,不知附近居民的人權是誰在保障的?

儘管官方說要全力搶救,但是南相馬市的市長卻在Youtube上自力救濟,說因為核災的影響,南相馬市已經彈盡援絕了。

http://www.ttv.com.tw/news/view/?i=10004014679502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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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島核能發電廠的核能外洩慘案,給了擁有核能發電廠的各國一個鮮血淋漓的教訓,台灣政府應該做的事主要有兩件:

1. 將海嘯的威脅降至最低:

A. 中央應該召開記者會說明:

召集了那些人於何時開會檢討了台灣四座核電廠的海嘯與地震威脅。

B. 針對類似福島事件的大海嘯,應該怎麼降低其威脅,該作的硬體有那些?平常的防護訓練有那些?

C. B項的軟硬體補救措施幾時可以做好?

D. 從照片上,可以看到日本福島核能發電廠有兩道長長的防波堤,仍然擋不住海嘯,可是我們有防波堤嗎?如果日本福島核能發電廠的防波堤擋不住海嘯,台灣的核一到核四核能發電廠還應該做些什麼?

2. 重大核能危機事件中央應變與指揮小組:

A. 中央應該召開記者會說明:立即成立核災指揮中心,並且告知民眾,這指揮中心總指揮是誰,代表台灣行政院參與此中心的官員是能源署署長呢?還是經濟部長? GE 的專家是誰,國內的核能專家是誰,核電四場各組的工程成員是誰,國內核能專家是誰,環境安全專家是誰。

B. 應該就模擬狀態列出應變對策,並且模擬演練這些對策的執行。

C. 地方政府應該演練交通管制,緊急疏散,飲水及食物的補給,醫療救護的準備,以及緊急通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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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核能發電廠,依次序為核一到核四等四套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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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引自《微基百科》:

http://en.wikipedia.org/wiki/File:Fukushima_I_NPP_1975.jpg

http://en.wikipedia.org/wiki/File:Fukushima_I_NPP_1975_reactors_1_to_4_crop.jpg

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佛教術語 (5):放焰口---詞條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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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第三段,范進請僧人為他母親作佛事,書上說「拜梁皇懺,放焰口」。

《釋氏稽古略》卷2:「慈悲懺法 梁帝初為雍州刺史時。夫人郗氏性酷妬既亡。至是。化為巨蟒入後宮。通夢於帝求拯拔。帝閱佛經為製慈悲道場懺法十卷。請僧懺禮。夫人化為天人。空中謝帝而去。其懺法行於世。曰梁皇懺。」(CBETA, T49, no. 2037, p. 794, c23-27)

《北京五大部直音會韻》卷1:「梁皇懺(十卷 序一)」(CBETA, J19, no. B048, p. 214, c4)

《梁皇懺》,相傳為梁武帝所作,是佛教消災或超薦亡靈的懺法之一。

明朝雲棲祩宏《雲棲淨土彙語》卷1:「至於禱壽命。則藥師經。解罪愆。則梁皇懺。濟厄難。則消災呪。」(CBETA, X62, no. 1170, p. 15, a8-10 // Z 2:14, p. 79, c4-6 // R109, p. 158, a4-6)

放焰口、放蒙山,為佛教懺法之一,必於夜深施行。

《佛祖統紀》卷33:「二者焰口經。託阿難為緣。令施餓鬼食。今齋堂別具小斛。於食畢眾作法施之。或各具小生斛。夜間呪施。此通道族行之。」(CBETA, T49, no. 2035, p. 320, b16-19)

「水陸法會」中對畜生、餓鬼、地獄三道眾生(佛教認為有六道眾生: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地獄)布施食物,借以替亡靈消災祈福,這兩個儀式,台灣佛教界仍在做此類法會。

書評:佛光出版社《法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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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出版社(中國佛教經典寶藏精選白話版)向來是初學者的入門指引,不能跨越佛經語言障礙的讀者,藉這套書的白話翻譯來一探佛教的法味,能閱讀文言文的讀者也能從各本書中的「題解」、「源流」與「解說」獲益。有些書,如「大唐西域記」由王邦維教授來解題,當然能讓讀者費力淺而受益多,但是也有些書對一些重要的教導詮釋得不準確,反而有誤導初學的顧慮。

在此對《法句經》(89册)作一些商議:

1. 第一章〈無常品〉:

「所行非常,謂興衰法,夫生輙死,此滅為樂。」

(CBETA, T04, no. 210, p. 559, a11-12)

佛光版《法句經》的翻譯為:「人生在世無常,此謂興衰法則,那生命動輒走向死亡,然而這正是涅槃之樂!」(15頁)

:正寫是「輒」,意思是「忽然」,翻譯成「那生命動輒走向死亡」,其實是不盡理想的。

但是這首翻譯的最大問題是,譯者未將此頌當作「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來翻譯。

這首偈頌的巴利對應偈頌為:

Anicca sabbasaṅkhara, uppadavayadhammino;

uppajjitvā nirujjhanti, tesaṃ vupasamo sukho.

《增一阿含經32.6 經》譯為「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

《增壹阿含 31.9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必不死,此滅最為樂。」[1]

《增壹阿含 34.2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2]

《增壹阿含 41.5經》:「一切行無常,起者必有滅,無生則無死,此滅最為樂。」[3]

《增壹阿含42.3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死,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4]

《增壹阿含52.1經》:「一切行無常,生者必有盡,不生則不死,此滅為最樂。」[5]

《長阿含2經,遊行經》:「陰行無有常,但為興衰法,生者無不死,佛滅之為樂。」[6]

《般泥洹經》[7] 譯文與《長阿含2經.遊行經》相同。

《大般涅槃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8]

《雜阿含576經》:「一切行無常,是則生滅法,生者既復滅,俱寂滅為樂。」[9]

《雜阿含956經》「一切行無常,悉皆生滅法,有生無不盡,唯寂滅為樂。」[10]

《雜阿含1197經》:「一切行無常,斯皆生滅法,雖生尋以滅,斯寂滅為樂。」[11]

《別譯雜阿含 110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乃名涅槃。」[12]

《別譯雜阿含161經》:「諸行斯無常,是生滅之法,其生滅滅已,寂滅乃為樂。」[13]

《別譯雜阿含350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14]

《法句經》:「所行非常,謂興衰法,夫生輙死,此滅為樂。」[15]

《法句譬喻經》:「所行非常,謂興衰法,夫生輒死,此滅為樂。」[16]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諸行無常,有生滅法,以起盡故,彼寂為樂。」[17]

《大悲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已還滅,滅彼為樂。」[18]

2. 「生者日夜,命自攻削,壽之消盡,如[A][榮-木+巾][雨/井]水。」

(CBETA, T04, no. 210, p. 559, a18-19)

[A][榮-木+巾][雨/井]=熒穿【宋】【元】【明】

佛光版《法句經》的翻譯為:「活著的人日以繼夜在戕害生命,直至壽命消損殆盡,如同井水日趨乾枯。」(16頁)

譯者將最後一句解釋作「即將枯乾的井水」,其實應參考《一切經音義》的注解:「小水不流貌」。

《一切經音義》〈法句譬喻經〉(慧琳所作音義):

「如瀅瀞水(瀅音『縈逈反』。《考聲》:『瀅瀞,水小不流皃也。』《古今正字》云:『梁,猶弱水之鼎。』瀅,從水,瀅聲。經文作『榮』字,非也。下,情性反。《韓詩傳》云:『瀞,清也。』《考聲》云:『潔也。』《說文》:『無垢也,從水,靜聲。』經作『穽』,陷也,非瀅瀞義也)。」

建議要譯為「逐漸要乾涸的小水流」。

3.《法句經》卷1〈16 述千品〉:「若人壽百歲,不知成敗事,不如生一日,見微知所忌。」(CBETA, T04, no. 210, p. 564, c12-13)

佛光版《法句經》的翻譯為:「假若人活百歲,不知道(世事)何為成功、何為失敗;不如只活一日,看見(敗事)微妙之徵兆便知禁忌。」(109頁)

這恐怕是「不見水潦鶴」的公案。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40:「時阿難陀與諸苾芻在竹林園。有一苾芻而說頌曰:「

若人壽百歲,不見水白鶴;

不如一日生,得見水白鶴。」

時阿難陀聞已告彼苾芻曰:「汝所誦者大師不作是語。然佛世尊作如是說:「

若人壽百歲 不了於生滅

不如一日生 得了於生滅

汝今應知,世有二人常謗聖教:

不信性多瞋 雖信顛倒解 妄執於經義 如象溺深泥

彼當自損失 由其無智慧 邪解聽無益 如毒藥應知

是故諸智者 聽已能正行 煩惑漸銷除 當得離繫果。』

彼聞教已便告其師。師曰:『

阿難陀老闇 無力能憶持 出言多忘失 未必可依信。

汝但依舊如是誦持。』時尊者阿難陀覆來聽察,見依謬說。報言:「子,我已告汝,世尊不作是說。」時彼苾芻悉以師語白尊者知。尊者聞已,作如是念:『今此苾芻我親教授,既不用語。知欲如何?假令尊者舍利子、大目乾連、摩訶迦攝波,事亦同此。彼諸大德並已涅槃,如來慈善根力,能令法眼住世千年。』乃傷歎曰:『

尊宿已過去 新者不齊行 寂慮我一身 猶如殼中鳥

過去親皆散 知識亦隨亡 於諸知識中 無過定中念

所有世間燈 明照除眾闇 能破愚癡惑 此等亦皆無

所化者無邊 能導者但一 如野孤制底 殘林唯一樹。

時具壽阿難陀告奢搦迦苾芻曰:『尊者大迦攝波以世尊教付囑於我,已般涅槃。我今轉付於汝而取滅度。」(CBETA, T24, no. 1451, p. 409, c26-p. 410, b3)

「不知成敗事」不是譯者所說的「不知道(世事)何為成功、何為失敗」而是「不能了知『十二因緣支的緣起法』」,這樣子翻譯與註釋,顯示譯者的問題,「依據字面直譯,而未參考巴利對應經典以及《法句譬喻經》、《出曜經》、《法集要頌經》、《一切經音義》,以及散落在經、律、論之間的《法句經》偈頌解釋」,這樣的翻譯方式絕對無法達到理想。我猜想,吳根友老師可能交給他座下的研究生,而未謹慎戒懼地親自來作此大工程。

4.《法句經》卷2〈32 愛欲品〉:

「伐樹勿休,樹生諸惡,斷樹盡株,比丘滅度。

夫不伐樹,少多餘親,心繫於此,如犢求母。」

(CBETA, T04, no. 210, p. 571, b22-24)

《法句經》卷2〈28 道行品〉:

「斷樹無伐本,根在猶復生,除根乃無樹,比丘得泥洹。
不能斷樹,親戚相戀,貪意自縛,如犢慕乳;」(CBETA, T04, no. 210, p. 569, b6-9)

請參考:

http://yifertw.blogspot.com/2010/11/283-284.html

我建議,《法句經》的白話釋譯應該盡快重做一次


[1]《增壹阿含經》大正2,672b14~15。

[2]《增壹阿含經》大正2,693a8~9。

[3]《增壹阿含經》大正2,746c22~23。

[4]《增壹阿含經》大正2,752c14~15。

[5]《增壹阿含經》大正2, 823b5~6。

[6]《長阿含經》大正1,26c21~22。

[7]《般泥洹經》大正1,188c9~10。

[8]《大般涅槃經》大正1,204c23~24。

[9]《雜阿含經》大正2,153c13~14。

[10]《雜阿含經》大正2,244a6~7。

[11]《雜阿含經》大正2,325b17~18。

[12]《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413c29~414, a1。

[13]《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 435a16~17。

[14]《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489b2~3。

[15]《法句經》大正4,559a11~12。

[16]《別譯雜阿含經》大正2,489b2~3。

[17]《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大正27,958a27~28。

[18]《大悲經》大正12,951c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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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抽豬母租與童養媳

P1120522

台灣平埔族的婚姻是,父母在女兒十五、六歲時,即於社的邊緣建造竹樓讓女兒居住,來追求的男子則在竹棚下吹口簧琴,如女生中意,可以容此男生入宿,到女子懷孕,生下子女,男生才往見女方父母,成為女婿,住在女方居處,執行勞役。就像漢族習俗女兒出嫁一樣,男方入嫁到女方家裡,家中財產也由女兒繼承。

在閩南、客家習俗成為平地居民的主流以後,婚姻主要為兩大類,一是媒娶,一是入贅。娶妻則女子冠夫姓,入贅則子女從母姓。

在此兩類之外,還有一種稱為「抽豬母租」,女兒出嫁之前,和夫家約定,第一位男嬰冠母姓,這又分兩種,一種是仍跟父母同住,一種是在適當時候,此一男孩是到母方家庭與外祖父母(或者同時家裡還有待嫁姨媽)同住。北埔「新姜」四兄弟,大哥回到鄧家,四弟過繼到「舊姜」為姜瑞鵬,也就是鄧南光的親叔父。

另外還有一種童養媳制度,親生父母子女太多,養不起女兒,養父母那邊,家務(有時候是農務)過重需要一個幫手,於是此一小女生就到男方家當童養媳,幫忙洗衣、煮菜、照顧弟妹(其中有一位弟弟可能是自己未來的丈夫),等男女到適婚年齡,養父母這邊就讓他們成親(叫作「推作堆 sak-tsot-tue1」)。我的姑媽就是姑丈家的童養媳,我的姊姊(像親姊姊一樣)雖然是養女,可是從小到大未曾聽過我父母提過類似的情況,反而是名正言順地將她嫁給我姊夫。

台灣第一位女醫師「蔡阿信」小時候也是被領養去當童養媳,後來才逃回家的。

「童養媳」台語怎麼說呢?

從後說絕---單卷本《雜阿含經》是否將偈頌譯成長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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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自《正觀雜誌》55期,2010年12月25日出版,5-104頁。
四、單卷本《雜阿含9經》的探討
《大正藏》中,有一部登錄為竺法護翻譯的《身觀經》(T612) [1] 與單卷本《雜阿含9經》雷同,有些文字敘述,《身觀經》(T612)可以用來補充單卷本《雜阿含9經》的缺漏。以下分段探討單卷本《雜阿含9經》,並且適當標示與《身觀經》的異同。
1.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兩經相同。
2. 「是時佛告諸比丘:『是身有肌膚髓血生肉[2],含滿屎溺,自視身見何等好?常有九孔惡病,常不淨常洗,可足慚」,此段與《增壹阿含12.1經》經意相同而較簡略:
「云何比丘內觀身而自娛樂?於是,比丘觀此身隨其性行,從頭至足、從足至頭,觀此身中皆悉不淨,無有可貪。復觀此身有毛、髮、爪、齒、皮、肉、筋、骨、髓、腦、脂膏、腸、胃、心、肝、脾、腎之屬,皆悉觀知。屎、尿、生熟二藏、目淚、唾、涕、血脈、肪、膽,皆當觀知,無可貪者。」[3]
3. 「常與怨家合,為至老死,亦與病俱。何以不惡?身會當墮、會當敗,以棄葬地中,不復用,為狐狼所噉,何以見不慚?誰說貪婬?」此段經文第六句「以棄葬地中」,《身觀經》作「以棄屍地中」[4];第九句「何以見不慚」《身觀經》卷1:「何以見是不慚」[5] 。以《身觀經》經文為較清晰。
4. 「如佛言:『少可多自心觀是。如屠盂、屠机,為骨聚,如然火,如毒藥,痛為撓。癡人憙為喜不自知,何不畏羅網貪婬?為癡哉?錢穀、金銀、牛馬、奴婢,人為命故求。」此段經文為「訶欲古喻」,《別譯雜阿含185經》列十一喻「如露白骨(1)、如肉段(2)、如糞毒(3)、如火坑(4)、如疥人燒疥(5)、如向風執炬(6)、如夢幻(7)、如假借(8)、如樹果(9)、如矛戟(10)、如食不消(11) [6] ,《中阿含200經》列了「如骨鏁、如肉臠、如把炬、如火坑、如毒蛇、如夢、如假借、如樹果」[7] 等八喻,《中阿含203經》列了「…如骨鏁、…如肉臠、…如火炬、…如火坑、…如毒蛇、…欲如夢、…如假借、…如樹果」[8]等八喻。單卷本《雜阿含9經》的第一喻「如屠盂、屠机」應是「肉段(2)」喻 [9] ,第二喻「骨聚」應是「白骨(1)」喻,第三喻「然火」應是「火坑(4)」喻,第四喻「毒藥」應是「糞毒(3)」喻,第五喻「痛為撓」應作「疥為燒」而是「疥人燒疥(5)」喻,所以此處舉了相當於《別譯雜阿含185經》的前五喻。單卷本《雜阿含9經》此處引文的第一句「『少可多』自心觀是」[10] ,《身觀經》作「少可多罪」[11] ,呼應《雜阿含1078經》「非時之欲,少樂多苦」[12] 與《別譯雜阿含17經》「佛世尊說五欲是時,佛法是非時。五欲之樂,受味甚少,其患滋多」[13] 的教示。
5. 「命在呼吸,本命亦自少,極壽百餘歲,亦苦合。觀是誰為可者?」第四句「亦苦合」,依《身觀經》應作「亦苦合會」[14]
6. 「如時過去,便命稍少,命日俱盡。如疾河水,如日月盡,命疾是過去,人命去不復還,如是為不可得」(CBETA, T02, no. 101, p. 495, b18-20)。
經文「如時過去,便命稍少,命日俱盡」,此為《法句經》〈1 無常品〉(13):「是日已過,命則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15] 。經文「如疾河水,如日月盡,命疾是過去,人命去不復還」,此為《法句經》〈1 無常品〉(4):「如河駛流,往而不返;人命如是,逝者不還」[16]
7. 「人死時命去,設使若干財,索天琦物,亦一切有死時,對來亦不樂。亦不可厭,亦不可樂。亦不可自樂無餘。但自善作無有餘,所自作善,所自然。若以知見死,當有何等?」此段引文,第三句「索天琦物」,依《身觀經》當作「索天下琦物」[17] ,第九、十、十一句,依《身觀經》當作「但可自作善,所自作善,所應自然。」[18]單卷本《雜阿含9經》「若以知見死當有何等」[19] ,如依《身觀經》,應作「若以知會當死,當有何等樂?」[20] ,如此則經文為「如果知道不管人壽長短,終當一死」,「如此之樂,有何可喜?」呼應前段經文「如時過去,便命稍少,命日俱盡,如疾河水。…亦一切有死時」[21] ,而不是單卷本《雜阿含9經》經文所談的「知見」議題,使得經文顯得更為「文從義順」,如此則文意較為清晰。
8. 「人可隨貪婬,設使久壽,設使亡去,會當死。何以意索俱藥?何以故?不念靜,極意愛兒。」第一句「人可隨貪婬」,依《身觀經》應作「人可墮貪婬」[22] 。第五句「何以意索俱藥」,依《身觀經》應作「何以意愛俱樂」。最後一句「極意愛兒」,依《身觀經》應作「極意愛悅」[23]
9. 「兒已死,啼哭不過十日,已十日便忘之。愛兒、婦亦爾,為家室、親屬、知識亦爾。」第三句「已十日便忘之」,依《身觀經》應作「過十日已後,便稍忘之」[24] ,此段與支謙譯的《佛說四願經》文意類似:「疾病至死命盡,復不能救我命,亦不能隨我魂神去,空啼哭,送我到城外深塚間,以棄我去,各疾還歸。雖追念我,愁苦憂思,不過十日」[25]
10. 「以苦生致財物,死時人會棄,自愛身命在索棄亂,亦入土下,但為陰去」。第一句「以苦生致財物」,依《身觀經》應作「以勤苦治生致財物」[26] ,第二、三句「死時人會棄,自愛身命,在索棄亂」,依《身觀經》應作「自愛身命綺好,人死時皆棄所有,身僵在地」[27] ,第四、五句「亦入土下,但為陰去」,依《身觀經》應作「下於土,但為除陰去」[28] 。此段經文,兩者差異較大。
11. 「生熟隨人,如樹果實,已見如是,有為人意隨中」,此處《身觀經》作「生隨行受形人,譬如樹果實已見,如是為有人意墮有中」[29],經意並不容易判讀,筆者揣度,應為《法句經》〈37 生死品〉(1)「命如菓待熟,常恐會零落;已生皆有苦,孰能致不死。」[30] 的教誡,或者如《生經》「如樹果熟,尋有墮憂,萬物無常,亦復如是。合會有離,興者必衰,譬如陶家,作諸瓦器,生者、熟者,無不壞敗。」[31]
12. 「天下一切萬物,一人得不自足。若得一分,當那得自厭?無有數世,五樂自樂遍之,當為何等益?人已逢苦,索受罪人意,為是有所益不?」第五、六句「無有數世,五樂自樂遍之」,《身觀經》作「無有數三十五樂自樂遍之」[32] ,應該可以合理判讀,《身觀經》的抄經寫手將「世」字誤認為「卅」字,再將「卅」字轉寫成三十,所以《身觀經》的「三十五樂」應是抄寫訛誤。最後一句「為是有所益」,此處《身觀經》作「為是所好。謂有所益不」[33]
13. 「欲受靜索,為蛇自身,如少多亦爾,如多少亦爾,如病為大小亦苦。」《身觀經》作「欲受靜索,為毒蚖自身,如少多亦爾,如多少亦爾,如病為大小亦苦」[34]
14. 「如骨無有肉,狗得咬之不厭。如是欲狗習,是亦難得,已得當多畏之,是習所不久,人亦墮惡」此段經文為「欲如骨鏁(1)」喻,可參考《中阿含203經》經文:
「猶如有狗,飢餓羸乏,至屠牛處。彼屠牛師、屠牛弟子淨摘除肉,擲骨與狗。狗得骨已,處處咬嚙,破脣缺齒,或傷咽喉,然狗不得以此除飢。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骨鏁。世尊說欲如骨鏁,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35]
15. 「如人見夢,已寤不復得,貪婬亦如是劇,如夢為有樂」。此段經文為「欲如夢幻(7)」喻,可參考《中阿含203經》經文:
「猶如有人,夢得具足五欲自娛。彼若寤已,都不見一。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夢也。世尊說欲如夢也,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36]
16. 「如黑虺、如鉤飢肉、如樹菓實,實少未末多亡,為增結、為惡作本,道家常不用」。此段經文,依《身觀經》應作「如黑蚖、如鈎餌肉、如樹果實,實少味多亡。為增結、為惡作本,道家常不用」[37] 。第一句「如黑虺」,應該是「欲如毒蛇」喻[38] 。第二句「如鉤餌肉」,應該是「欲如肉段(2)」喻[39] 。第三句「欲如樹菓實」喻,應該是「欲如樹果(9)」喻[40] 。經文「道家常不用」,「道家」泛指修道之人。
17. 「是人在天上舍樂,亦天上色樹,亦在端正如苑園,亦得天上玉女。已得人,不厭天上五樂,今當那得天下厭?」第三句「亦在端正如苑園」,依《身觀經》應作「亦在端正好苑園」[41] 。第五句「已得人」,依《身觀經》應作「已得天人」,最後一句「今當那得天下厭」,依《身觀經》應作「今當那得厭天下樂耶?」[42]
18. 「為取二百骨百骨百二十段,為筋纏,為九孔常漏。為九十三種,為百病極,為肉血和,為生革肌,為中寒熱風,為屎尿,為千虫,皆從身起。中亦有千孔亦有劇,為親已壞他,為從是不淨出。從鼻中涕出、從口涎唾出、從腋下流汗出、從孔處屎尿出,如是皆從身出,劇塚間死人誠可惡。」
第一句「為取二百骨百骨百二十段」,《身觀經》作「為取二百日骨,骨百二十段」[43] ,但是此兩句筆者都不解其意,如依《分別功德論》「如佛語:『人身中有三百二十骨,有六百節,七十萬脈,九十萬毛孔。一孔入九孔出,泄漏不淨,無一可貪。』諦觀女身三十六物,慘然毛豎,專自惟察,即解身空」[44] ,此句應作「為取三百二十骨」。第四句「為九十三種」,《身觀經》作「為六十三種」[45] ,筆者也不知道「九十三種」或「六十三種」的名目,如依「不淨觀」相關經文應為「三十六種」,如《增壹阿含33.3經》「比丘觀此身中三十六物惡穢不淨」[46] ,《增壹阿含35.9經》:
「尊者多耆奢觀彼女人,從頭至足,此形體中有何可貪?三十六物皆悉不淨。」[47]
此段經文大致為「不淨觀」,如《分別功德論》「念身者,觀身三十六物惡露不淨」[48]
19. 「劇舍後可惡劇,為所有不淨種,為從是本來如金塗,餘為衣故香粉脂滓赤絮紺黛,為癡人見是,是亂意,如畫瓶、如坑覆以草,人所抱愛,後會悔。」第一、二句「劇舍後可惡劇,為所有不淨種」,依《身觀經》應作「劇舍後可惡處,身所有不淨,如是為不淨種」[49] 此段經意,如《增壹阿含35.9經》經文「汝今形體骨立皮纏,亦如畫瓶,內盛不淨」[50] ,也如《中阿含24經》,舍利弗言:「世尊,猶如膏瓶處處裂破,盛滿膏已而著日中,漏遍漏津遍津。若有目人,來住一面,見此膏瓶處處裂破,盛滿膏已而著日中,漏遍漏津遍津。世尊,我亦如是,常觀此身九孔不淨,漏遍漏津遍津。」[51] 此段經文大致為「不淨觀」。
20. 「比丘跪拜,受教如是」。
此處《身觀經》作「比丘聞經跪拜,受道教如是」[52] 。回顧單卷本《雜阿含經》,經末大都為:「佛說如是」[53] ,僅有單卷本《雜阿含10經》為「佛說如是,比丘受歡喜」[54] ,單卷本《雜阿含13經》「佛言:『我所說善惡意如是』」[55] ,單卷本《雜阿含14經》「佛說如是四意止,佛弟子當為受行,精進為得道」[56],單卷本《雜阿含16經》「說之如是,比丘歡喜起作禮」[57] ,單卷本《雜阿含17經》「佛告比丘,比丘已聞,受行如說」[58] ,單卷本《雜阿含20經》沒有「經末結語」[59] ,單卷本《雜阿含23經》「佛教如是」[60] ,單卷本《雜阿含27經》「佛說如是,比丘歡喜受行」[61] 。除了單卷本《雜阿含9經》、《雜阿含13經》、《雜阿含17經》、《雜阿含20經》四部經之外,各經在經末都譯有類似形式的「佛說如是」,雖然如此,可見各經的「經末結語」翻譯得十分參差不齊,特別是單卷本《雜阿含9經》譯有獨特的「比丘跪拜,受教如是」,為《大正藏》其他各經所無。
關於《身觀經》的譯者,Harrison(2002)認為,單卷本《雜阿含9經》與《雜阿含10經》有可能是安世高的翻譯,但是更有可能為出自其他譯者或是出自竺法護。[62]
筆者認為《大正藏》《身觀經》的翻譯應該是早於竺法護,這在《出三藏記集》的著錄為「《身觀經》一卷(抄)」,列於失譯人名而且是「並親見其本」[63]的。因此,筆者認為現存的《身觀經》很可能是自單卷本《雜阿含經》抄出單獨流通,而不是單卷本《雜阿含經》將已有的經文抄入,成為自己結集經典的一部分。
如檢視「經末結語」,類似《身觀經》作「受道教如是」[64]的,有安世高譯的《七處三觀經(14)》「佛說教如是」[65] ,有竺曇無蘭的《泥犁經》「佛說教如是」[66] ,單卷本《雜阿含9經》「受教如是」[67] ,《增壹阿含35.7經》「聞說道教如是」[68] 。這在竺法護的譯經,如《佛說魔逆經》[69]、《離睡經》[70] 、《樂想經》[71] 、《尊上經》[72] 、《意經》[73] 等,大都作「佛如是說」或「佛說如是」,而沒有譯為「受道教如是」的例證。又如偈頌的翻譯,《身觀經》所譯的偈頌如:「如時過去。便命稍少。命日俱盡。如疾河水」[74] ,與另一著錄為竺法護翻譯的《修行道地經》,其中的偈頌翻譯風格為:「髮毛諸爪齒,心肉皮骨合;精血寒熱生,髓腦脂生熟;諸寒涕唾淚,大小便常漏;非常計不淨,愚者謂為珍」[75] ,與《身觀經》的偈頌風格不同。Harrison(2002)也認為,從詩韻來看,《身觀經》不像是竺法護的一般翻譯風格。[76]《身觀經》譯文也顯得比竺法護的翻譯風格來得高古,一般而言,竺法護的譯文風格來得比較通暢易讀。
總結此節的討論,單卷本《雜阿含9經》顯示出一獨特的風格,此經先說觀身不淨(2. 含滿屎溺,常有九孔惡病),其次列舉五喻說欲的過患(4. 如屠盂、屠机,為骨聚,如然火,如毒藥,痛為撓),接著引了兩首可能是出自《法句經》的偈頌,談到人命短促,命在呼吸之間(5, 6),其次談及人終當一死,一切貪欲終非可樂(7, 8, 9, 10),人如樹果,不論生熟,終當墜落(11),不管受樂多寡,終當消散(12, 13),再回到「欲如骨鏁」喻(14)、「欲如夢幻」喻(15)、「欲如毒蛇」喻、「欲如鉤餌肉」喻、「欲如樹果」喻(16),其次談「即使在天上享受五欲,亦不滿足」(17),其次「觀身中三十六物惡穢不淨」(18),最後回結「人如畫瓶中盛不淨,無可意愛」。整部經雖然扣緊「觀身不淨」,但是穿插人壽苦短、訶欲古喻。
單卷本《雜阿含9經》的風格明顯地與其他各經不同,似乎結合數部經典的教說內涵,裁剪接合成為此經。
五、初期的漢詩格式
單卷本《雜阿含經》是否將偈頌翻譯成長行,牽涉到關於「在三國之前,何謂詩偈」的議題。如果以《詩經》為例,〈螽斯〉三章,各章為「六、七」的句式:
「螽斯羽詵詵兮;宜爾子孫振振兮。
螽斯羽薨薨兮;宜爾子孫繩繩兮。
螽斯羽揖揖兮;宜爾子孫蟄蟄兮。」[77]
又如〈靜女〉三章,第一章的四句為「四、五、四、四」的句式,第二章為「四、四、四、四」的句式,第三章為「四、四、五、四」的句式:
「靜女其姝,俟我於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踟躕。
靜女其孌,貽我彤管,彤管有煒,說懌女美。
自牧歸荑,洵美且異,匪女之為美,美人之貽。」[78]
以《孟子》一書為例:「詩云:『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今此下民,或敢侮予!』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79]所引的正是《詩經》〈豳風〉〈鴟鴞〉:
「鴟鴞鴟鴞!既取我子,無毀我室,恩斯勤斯,鬻子之閔斯!
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今女下民,或敢侮予!
予手拮据,予所捋荼,予所蓄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
予羽譙譙,予尾翛翛,予室翹翹。風雨所漂搖,予維音嘵嘵!」[80]
〈鴟鴞〉四章,每章五句,每句的字數是:「四、四、四、四、五。六、四、四、四、四。四、四、四、四、六。四、四、四、五、五。」不僅每章為五句,不是偶數句;而且各章每句的字數不同。即使如此,《孟子》仍然稱之為「詩」。此一例子很清楚地顯示,古籍稱之為「詩」,押韻是要素,每首詩幾句,每句幾個字,反而是次要的。
唐作藩就主張詩經是每篇押韻的:「《詩經》押韻,...《詩經》是我國最早的一部詩歌集,全書305篇,…所以每一篇詩都有韻。」[81]可見古漢詩如《詩經》,並非整齊的句式才稱為「詩偈」,反而是要以押韻與否,來作為「詩偈」的檢驗標準。
依照丁邦新〈七言詩的起源〉文中所說,西漢初期的楚歌是兩句一韻,或一韻到底。[82] 文中除了提及漢文五言詩可能形成於東漢之外,[83]主要的結論為:
「漢元帝時黃門令史游所作的《急就篇》中,有相當的部分都是七言,而且每句押韻,與(傳為漢武帝與群臣聯句的)〈柏梁臺〉詩的情形非常接近。可見在西漢末年時這種詩的形式已經相當流行。」[84]
梁啟超的敘述雖然是泛論早期佛典譯經,不是針對此經,筆者認為其實也適用於此處:
「一、普通文章用『之乎者也矣焉哉』等字,佛典殆一概不用(除支謙之譯本)。…十、其詩歌之譯本為無韻的。」[85]
安世高譯經的年代約在史游《急就篇》之後兩百年,而漢文五言詩亦形成於東漢,這兩種格式都是以押韻為必要條件。如果依此標準,不只單卷本《雜阿含26經》「若身不侵者,口善意亦然;如是名不侵,無所侵為奇」[86] 不是詩偈,恐怕有不少初期翻譯的偈頌都不符合漢詩的格式。
所以,準確地說,相關論文所討論的議題應該稱作「單卷本《雜阿含經》是否將偈頌譯為『字數整齊的句式』」,而不是「單卷本《雜阿含經》是否將偈頌譯為『長行』」,因為後者的意涵是,其他經典在「即說偈曰」或「從後說絕」都翻譯成押韻的漢詩格式,而其實不然。[87]
六、初期漢譯經典的偈頌翻譯
本文前面章節提及單卷本《雜阿含經》也有數部經將偈頌翻譯為「整齊的句式」,在上一節則討論單純為「整齊的句式」,並未符合漢語古詩的格式。本節將討論另外兩部漢譯《雜阿含經》(五十卷本與二十卷本),也有部分偈頌未翻譯成「偈頌形式」。
第二個議題有關於作為「論證」的問題:單卷本《雜阿含經》的偈頌,有些翻譯成「整齊的句式」,有些則不是如此,甚至一部經的幾首偈頌,有些是「整齊的句式」,有些則不是。從邏輯來看,「是否將偈頌譯為整齊的句式」就不能當作「單卷本《雜阿含經》是否為安世高所譯」的論證。
檢視其他兩部漢譯《雜阿含經》,也有些「一方譯為整齊的句式」,而「另一方譯為長行」的現象,請參考<表十九>。
在求那跋陀羅翻譯的《雜阿含1280經》有兩首偈頌:
「時彼天子說偈問佛:『誰屈下而屈下?誰高舉而隨舉?云何童子戲,如童塊相擲?』
世尊說偈答言:『愛下則隨下,愛舉則隨舉,愛戲於愚夫,如童塊相擲。』」[88]
《大正藏》此段經文的第一首偈頌雖有「說偈問佛」,其後為「六、六、五、五」的句式。此處宋、元、明版藏經有異讀作「誰屈下隨下?誰高舉隨舉?云何童子戲,如童塊相擲?」如此,則必需接受《大正藏》此處為抄寫訛誤,不然就須接受五十卷本《雜阿含經》的偈頌譯文有「長短句」的情況。
<表十九> 《雜阿含經》與《別譯雜阿含經》對應經典的偈頌、長行的差異
偈頌(整齊的句式) 長行
《雜阿含1093經》「佛遙見波旬百種淨、不淨色,作是念:『惡魔波旬作百種淨、不淨色,欲作嬈亂。』即說偈言:『長夜生死中,作淨不淨色,汝何為作此,不度苦彼岸。若諸身口意,不作留難者,魔所不能教,不隨魔自在。如是知惡魔,於是自滅去。』時,魔波旬作是念:『沙門瞿曇已知我心。』內懷憂慼,即沒不現。」(CBETA, T02, no. 99, p. 287, c11-20) 《別譯雜阿含32經》「佛知魔來欲作壞亂。爾時,世尊告波旬言:『汝於長夜生死之中,具受如是好惡之形,汝當云何得度苦岸?如是變化,復何用為?若有愛著於男女者,汝當變化作眾形相。我今都無男女之相,何用變化作眾形為?』佛說是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CBETA, T02, no. 100, p. 384, b3-9)
《雜阿含913經》「即說偈言:『若無世間愛念者,則無憂苦塵勞患,一切憂苦消滅盡,猶如蓮花不著水。』」(CBETA, T02, no. 99, p. 230, a21-23) 《別譯雜阿含128經》「若無愛者,是則無有憂悲苦惱,離於塵垢,如池蓮華,不著於水。」(CBETA, T02, no. 100, p. 423, b5-6)
《雜阿含956經》「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古昔長竹山,低彌羅村邑,次名朋迦山,阿毘迦聚落,宿波羅首山,聚落名赤馬,今毘富羅山,國名摩竭陀,名山悉磨滅,其人悉沒亡,諸佛般涅槃,有者無不盡。一切行無常,悉皆生滅法,有生無不盡,唯寂滅為樂。』」(CBETA, T02, no. 99, p. 243, c27-p. 244, a7) 《別譯雜阿含350經》「爾時,世尊即說偈言:『婆耆半闍帝彌羅,阿毘迦羅朋伽迦,善邊之山赤馬國,毘富羅山摩竭提,諸山悉滅人亦終,佛入涅槃壽命滅。』『以是義故,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CBETA, T02, no. 100, p. 489, a26-b3)
《雜阿含978經》「詣彼商主外道出家所,說偈而問:『云何惡知識,現善知識相?云何善知識,如己同一體?何故求於斷,云何離熾然?』」(CBETA, T02, no. 99, p. 253, b5-9) 《別譯雜阿含212經》:「語梵志言:『云何於己實是怨家,詐現親相?云何於自善親友所,視之如己?云何說斷?云何無熱惱?』」(CBETA, T02, no. 100, p. 452, c25-28)
《雜阿含1289經》「第一天神說偈嘆言:『沙門瞿曇,人中師子,身遭苦痛,堪忍自安,正智正念,無所退減。』
第二天子復讚嘆言:『大士之大龍,大士之牛王,大士夫勇力,大士夫良馬,大士夫上首,大士夫之勝。』」(CBETA, T02, no. 99, p. 355, a27-b4)
《別譯雜阿含287經》「中有一天言:『沙門瞿曇實是丈夫人中師子,雖受苦痛,不捨念覺,心無惱異,若復有人於瞿曇大師子所生誹謗者,當知是人甚大愚癡。』
第二天亦作是說:『瞿曇沙門丈夫龍象,雖受苦痛,不捨念覺,心無惱異,若復有人於瞿曇龍象所生誹謗者,當知是人甚大愚癡。』」(CBETA, T02, no. 100, p. 474, a1-7)
《別譯雜阿含151經》「爾時,世尊即說偈言:『汝今薄迦梨,應當如是知,習於坐禪法,觀察無所有。』天主憍尸迦,及三十三天,世界根本主,大梵天王等,合掌恭敬禮,稽首人中尊,咸皆稱斯言:『南無善丈夫!我等不知汝,依憑何法則,而得是深定,諸人所不了。』」(CBETA, T02, no. 100, p. 431, a19-27) 《雜阿含926經》「諸天主、伊濕波羅、波闍波提恭敬合掌,稽首作禮而說偈言:『南無大士夫,南無士之上,以我不能知,何所依而禪?』」(CBETA, T02, no. 99, p. 236, b3-7)
《別譯雜阿含206經》「爾時,須摩竭陀池神而說偈言:『譬如畫水欲求迹,下種鹵地求苗榢,如以芳香熏臭穢,水浸注波求濡弱,吹彼鐵杵求妙聲,如於盛冬求野馬,彼諸外道亦如是,雖聞妙法不信受。』」(CBETA, T02, no. 100, p. 451, a2-6) 對應經典《雜阿含972經》(CBETA, T02, no. 99, p. 251, a20)無相當的經文。
《別譯雜阿含324經》「夜叉捉兒竟,捉已尋復放。時彼優婆夷,尋語其子言:『汝今當聽我,夜叉之所說,諸有遲緩業,…』」(CBETA, T02, no. 100, p. 482, b8-11) 《雜阿含1325經》「時,彼鬼神即放優婆夷子。爾時,優婆夷說偈告子言:『子汝今聽我,說彼鬼神說,若有慢緩業,穢污修苦行。…』」(CBETA, T02, no. 99, p. 364, a27-b1)
《別譯雜阿含351經》:「更有天神即問之言:『汝今何故愁憂如是?』即說偈言:『天神汝今者,何以懷愁憂?淨戒諸比丘,今日當自恣,得遇如是事,宜應自欣悅。』
彼林天神以偈答曰:『我亦知彼等,今日當自恣,非是無慚愧,同諸外道等。斯等皆精懃,具有慚愧者,收斂衣鉢已,自恣各散去。比丘既散已,此林空無人,更無所聞見,是故我愁憂。』」(CBETA, T02, no. 100, p. 489, b9-21)
《雜阿含1331經》「有餘天神語彼天神言:『汝何卒生愁憂苦惱?汝當歡喜諸比丘持戒清淨,今日受歲。』
林中天神答言:『我知比丘今日受歲,不同無羞外道受歲,然精進比丘受歲,持衣鉢,明日至餘處去,此林當空。』比丘去後,林中天神而說偈言:『今我心不樂,但見空林樹,清淨心說法,多聞諸比丘,瞿曇之弟子,今悉何處去?』」(CBETA, T02, no. 99, p. 367, c4-12)
《別譯雜阿含358經》「爾時,天神見其如是,即說偈言:『池中所生華,香氣甚馝馥,汝都不見主,云何偷花香?而汝於今者,真實得名盜,大仙汝何故,而盜於彼香?』
比丘說偈答言:『天神汝當知,蓮華生池中,我不傷根莖,亦不偷盜取,但遠嗅香氣。以何因緣故,名為偷香者?我不受此語。』」(CBETA, T02, no. 100, p. 490, c14-24)
《雜阿含1338經》:「時,有天神,主此池者,語比丘言:『何以盜華?汝今便是盜香賊也!』
爾時,比丘說偈答言:『不壞亦不奪,遠住隨嗅香,汝今何故言,我是盜香賊?』」(CBETA, T02, no. 99, p. 369, a13-17)
由<表十九>可見,此類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很難得到一個簡單的結論,來解釋為何將另一方的「偈頌(整齊的句式)」譯作長行。
本文也舉出單卷本《雜阿含1經》、《雜阿含8經》、《雜阿含21經》,有可能原先的譯文為句式整齊的偈頌形式,在抄經者輾轉抄寫之後,成為今天的疑似長行的形式。
單卷本《雜阿含經》仍有七首偈頌,雖然前面沒有「從後說絕」的譯語,但是這些偈頌有兩首為「整齊的句式」,而有五首似乎仍然被譯為「長行(不整齊的句式)」。[89]為何同一部經的兩首偈頌,「前者譯為整齊的句式、後者則否」,原因仍然有待探討。
七、單卷本《雜阿含經》是否出自安世高所譯
對於「單卷本《雜阿含經》的譯者為安世高」的主張,筆者並不贊同。以下簡述印順法師、自拙法師與 Paul Harrison、果暉法師的贊成意見,其次介紹許理和(Erik Zürcher) 與Nattier 的看法,最後,表達筆者的論點。
1989年,印順法師提出「單卷本《雜阿含經》為安世高所譯」的推論:[90]
「出於《增一阿含》的《舊經四十四篇》,是漢安世高所譯的。名為《雜阿含經》一卷本的二十五(今缺一)經,《出三藏記集》是『失譯』,今推定為也是安世高的譯典。如色、痛癢、思想、生死、識(二‧四九六中、下),與安譯的《七處三觀經》相同。經中說到:『從移[後]說絕辭』(二‧四九四上),『說是絕』(二‧四九四下),『從後說絕』(二‧四九五中、四九八上、下)。『從後說絕』,就是『而說偈言』,『復說偈曰』等異譯。這一特殊的譯語,在一五0《七處三觀經》──《舊經四十四篇》中,『從後說絕』(二‧八七六上、下、八七七下、八八一下、八八二上),也一再的說到。」[91]
印順法師同時也舉了其他例子,指證安世高纇似「從後說絕」的獨特譯例:
「安世高所譯(六0七)《道地經》,是《修行道地經》的略譯。《道地經》說到:『從後來說』,『從後縛朿說』(一五‧二三一上);『從後現說』(一五‧二三一中、二三二中);『從後現譬說』,『從後說』(一五‧二三一下);『從後縛朿』、『從後來結說』、『從彼[後]舍來說』(一五‧二三二下):這都是《修行道地經》『於是頌曰』的異譯,也就是『從後說絕』。」[92]
遵循此例,登錄為安世高譯的《長阿含十報法經》有類似的經文:
「十為所有同學者共事,能作精進身助,是為十救法。『從後縛束信』:『戒慧獨坐思惟,行者精進意慧;受好言欲說經,身事如等不止』,是名為救。」[93]
此處經文「從後束縛信」應為「從後束縛說」,其後為六言四句的偈頌。[94]
自拙法師(2001)與Harrison (2002) 也主張單卷本《雜阿含經》極有可能是安世高所譯,不過,老師 Harrison 與學生自拙法師都未引用或提及印順法師的觀點。
Harrison的論證之一是此經有安世高的獨特譯語「從後說絕」,此一譯語不僅出現在單卷本《雜阿含經》,也出現在各本經錄都著錄為安世高翻譯的《七處三觀經》中。而且,單卷本《雜阿含經》在「從後說絕」之後,仍然用長行來翻譯偈頌,與《七處三觀經》用「長行來翻譯偈頌」的風格相同。Harrison 也提到單卷本《雜阿含經》中的「經首語」的「聞如是」與「經末結語」的「佛說如是」也符合安世高的譯例。[95] (關於「經首語」與「經末結語」,經文實際上與 Harrison 的主張不同,詳見下文。)
自拙法師(2001)也指出此項「將偈頌翻譯為長行」的特性,她以單卷本《雜阿含1經》的偈頌為例,此處所引的經文為:
「信為種,行為水,慧為牛…如是種,一切從苦得脫。」[96]
對應的《雜阿含98經》經文為:
「信心為種子,苦行為時雨,智慧為時軛…如是耕田者,不還受諸有。」[97]
自拙法師指出,在對應的《雜阿含98經》與《別譯雜阿含264經》都譯為整齊的五言偈頌,唯獨單卷本《雜阿含1經》的翻譯每句的字數參差不齊。文中又引單卷本《雜阿含4經》與《雜阿含8經》為例 (《雜阿含4經》沒有「從後說絕」的譯詞),經文似乎是譯為五言或七言的一般偈頌形式,但是,譯文最後卻轉為字數不整齊的譯句。[98]
自拙法師認為單卷本《雜阿含經》極有可能是安世高的翻譯,她列舉了數項理由,如:II.1 雙音詞的使用。 II.2 代表複數代名詞的用字種類減少。 II.3 「也」、「為」的用詞。(13-27頁) 以及III.1 譯文的風格。 III.2 類似印度語系的句型。 III.3 特殊譯語。 III.4 譯文的比對。(27-49頁)其中「將偈頌譯為長行」被列為 III.1 的特性。筆者以為,除了 III.4 需要更多的篇幅作討論以外,其他幾項特點,應該是整個時期的特徵,似乎尚不足以坐實「某經確是安世高所譯」的推論,這樣的運用勢必要接受更多的考驗。[99] 至於III.1 及 III.3 的主張,本文已經作了討論,將在下文中再作一次總結。
果暉法師引用林屋友次郎的論文:「在道安之後、僧祐之前的時期中,已可確知一卷雜阿含已經被匯集成冊的一說。而現存的一卷雜阿含的27經,即是削減了〈安公古譯經錄〉[100] 中25經的《署杜乘披羅門經》,而另加上《七處三觀經》、《觀身經》、《四婦經》編纂而成的。」果暉法師認為後二經即是來自《出三藏記集》〈續撰失譯雜經錄〉《四婦因緣經》與《九道觀身經》。[101]
果暉法師雖然沒有明確表示他贊成或反對此一見解,但是由他僅僅引述贊成意見,而未明白敘述他反對「單卷本《雜阿含經》為安世高所譯」,在此筆者假設他是贊同此項主張。
Nattier並不贊同此一主張,她引述Zürcher(1991)的論文:
「如同Zürcher所指出的,可信的安世高譯經當中從未譯為詩偈,有些在印度語系為偈頌的經文被安世高譯為長行,即使在他使用『從後說絕』的譯詞之後,仍然『將偈頌譯為長行』。Zürcher描述安世高為不接受漢文(詩)的格式,甚至認為安世高有可能對漢詩的格式不熟悉。」[102]
Zürcher(1991) 意指「判為安世高所譯的經文」,由文意可以知道他此文並未包含單卷本《雜阿含經》,在此文最後所列的安世高譯經,也未包含單卷本《雜阿含經》。單卷本《雜阿含26經》在「從後說絕」的經文之後,譯為整齊的「四言五句」偈頌形式;單卷本《雜阿含1經》的一首偈頌也譯為「三言六句」的形式,[103] 這兩個例子可以作為反證,指出「可信的安世高譯經當中從未譯為詩偈」這一敘述並不正確。
Nattier主張除了《雜阿含9經》與《雜阿含10經》之外,可以暫時把單卷本《雜阿含經》作為安世高的後人所譯。[104]
筆者基於下列五項考量,不贊同「單卷本《雜阿含經》為安世高所譯」的主張:
1. 道安法師並未把25部單經或一卷本《雜阿含經》列為安世高所譯。
2. 經錄的記載。
3. 單卷本《雜阿含經》的翻譯風格並不一致。
4. 單卷本《雜阿含經》並未完全把偈頌翻譯成長行。
5. 「經首語」、「經末結語」與部分譯詞並不一致。
筆者以為,單卷本《雜阿含經》有可能是將不同團隊的譯經編纂在一起的合集,各經的譯經年代有可能不在同一世代。[105] 這樣的猜測,仍然有待教界長老與學界先進的指正。
以下依次敘述五項反對理由。
1. 道安法師的《綜理眾經目錄》
如同 Harrison (2002)所說的,如果單卷本《雜阿含經》是安世高所譯的話,極有可能道安法師的《綜理眾經目錄》就會提到此經,而且至少會加上一句『似世高撰也』。[106]
Nattier也有類似的看法:道安法師如此尊崇安世高,如果從譯文風格與譯詞的相似性可以推斷為安世高所譯,他必定會如此紀錄。[107]
筆者以為,道安法師既未登錄單卷本《雜阿含經》為安世高所譯,也未品題為『似世高撰也』,有可能是道安法師知道單卷本《雜阿含經》並非安世高所譯。
2. 經錄的記載
從現存的經錄來看,《出三藏記集》〈新安公古異經錄〉與費長房《歷代三寶紀》的記載,與單卷本《雜阿含經》有不尋常的「巧合」。[108] 〈新安公古異經錄〉自「色比丘念本起經一卷」以下,一直到「說人自說人骨不知腐經一卷」,共25經,僧祐在此有一重要按語:
「安公云:『上四十五經出《雜阿含》』。祐校此《雜阿含》唯有二十五經,而注作四十五,斯豈傳寫筆散重畫致謬歟?夫晉記之變三豕,魯史之溫五門,古賢其猶病諸,況傭寫之人哉?」[109]
從《出三藏記集》解讀,僧祐僅判讀此25經出自《雜阿含經》(不是指,單卷本《雜阿含經》,因為25經包含了「署杜乘披羅門經」),而道安法師卻說「上四十五經出《雜阿含》」,懷疑是出自抄寫訛誤,將「二十五」因重畫或筆頭散開的錯筆而誤作「四十五」。
依〈新安公古異經錄〉序文,「觀其存篇古今可辯,或無別名題,取經語以為目」,可以知道有部分經文本無經題,道安法師撮取經語作為「經名」。以《出三藏記集》文例,雖然有「舊錄」登錄,如未親見經文,必定予以註記,如卷4〈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條新撰目錄闕經,未見經文者如左」,[110] 所以此二十五部與今本《雜阿含經》巧合的譯經,應該是僧祐法師親見其經文。而「雜阿含經一卷(舊錄所載)」正登錄在「闕經」之中。[111] 請參考<表二十>。
費長房《歷代三寶紀》也有類似的記載,在卷14《歷代三寶紀》「小乘修多羅失譯錄第二」登錄有類似的經典,[112]請參考<表二十一>。從對照表可以看出,新的登錄「披羅門」已改作較常用的「婆羅門」,《出三藏記集》原有的《爪頭土經》、《有三方便經》、《四意止經》並未在此處出現;在《有五力經》與《不聞者類相聚經》有《出三藏記集》所無的《道有比丘經》;《無上釋為故世在人中經》應該是《出三藏記集》的《天上釋為故世在人中經》,只是「天」字誤抄為「无」字,而成為「無上釋」的奇怪詞彙。
由《歷代三寶紀》卷14卷首序文,應該可以推定上述的21經[113],是出自實際的編收經典,而非轉抄舊錄:
「粗計其省,紙出一萬、經向二千。今之編收大部別卷,檢非流出者,總有五百二十五部,都合一千七百一十二卷,集為小乘入藏正目。」[114]
同時,《歷代三寶紀》卷5(譯經魏吳)登錄有「雜阿含經一卷」。[115]
法經的《眾經目錄》也有相同的現象,一方面列有相同的21部經名,[116]另一方面也列了失譯人名的「雜阿含經一卷」與「雜阿含三十章經一卷」[117]
值得注意的是,慧琳《一切經音義》卷54,列有「不自守意經」[118] 、「馬有三相經、馬有八態經」[119] 的音義,其次是「單卷本《雜阿含經》」,除了「馬有三相經」只列經名而沒有音義之外,其他三經都是引自玄應的音義。「不自守意經」、「馬有三相經」、「馬有八態經」在《出三藏記集》中,是同一卷而排在對應的24經之前的經,此24經並未在《出三藏記集》中有音義的解說,似乎這個區塊的音義,已經被「雜阿含經音義」取代。[120]
在靜泰《眾經目錄》(約西元665年),此24經已被列為缺本,[121] 而單卷本《雜阿含經》則登錄有21紙。[122]
第一次著錄這24經與單卷《雜阿含經》相同的是智昇的《開元釋教錄》:
「(『色比丘念』下二十五經,安公云『並出雜阿含』,今尋藏中單卷《雜阿含》內,並有此經,多是後人合之成卷。)」[123]
從道安法師的《綜理眾經目錄》(約西元384年),經僧祐的《出三藏記集》(約西元514年)、法經的《眾經目錄》(約西元594年)、費長房的《歷代三寶紀》(約西元597年),直到智昇的《開元釋教錄》(約西元730年)才揭露這些失譯的24經,其時就搜集在單卷本《雜阿含經》之中。為何長達近350年,各本經錄,一邊是失譯的24部單經,另一邊是失譯的單卷本《雜阿含經》,兩者有將近80%的相似度,卻沒有人指出這是「重複」的譯經?
這一現象有兩種可能的成因,一是在智昇《開元釋教錄》之前的經錄編者疏忽,未發現此24部單經,其實已收錄在單卷本《雜阿含經》之中。(法經《眾經目錄》卷4的體例為標出「別生經」,但是並未指出此點。[124] 靜泰《眾經目錄》卷二列出「小乘重翻經」,也未特別指出此處的重複出經。[125] )另一種可能是,此24經可能在靜泰《眾經目錄》之前,被輯入作為原先未見其本的單卷《雜阿含經》,造成原先缺本的成為存世版本,原先有本的反而成為缺本。
筆者支持後一種可能,也就是推測單卷本《雜阿含經》可能出自「合集」,而不是同一個團體的翻譯成果。
<表二十>單卷本《雜阿含經》與〈新集安公古異經錄〉經名的對照表
經號(單卷本《雜阿含經》) 內容(單卷本《雜阿含經》) 經名(新集安公古異經錄)
1 佛亦犁亦種,佛在拘薩國 佛在拘薩國經
2 生聞披羅門經 生聞披羅門經一卷(舊錄云生聞梵志經)
3 有[阿-可+桑][阿-可+(曷-人+乂)]闍壯年婆羅門 有[阿-可+桑]竭經
4 四意止,佛在優墮羅國 佛在優墮國經
5 自梵 是時自梵守經
6 治生有三方便 有三方便經(舊錄云三方便經)
7 婆羅門名為不信重 披羅門不信重經
8 佛告舍利弗 佛告舍日經
9 觀身 ---
10 四婦 《出三藏記集》卷4:「四婦因緣經一卷(舊錄所載)」(CBETA, T55, no. 2145, p. 34, c4)
11 取其骨藏之,不腐不消不滅 說人自說人骨不知腐經
12 色,比丘念本起苦 色比丘念本起經
13 惡從何所起,善從何所起 佛說善惡意經
14 四意止 四意止經一卷(舊錄云四意止本行經)
15 比丘一法,為一法相 比丘一法相經
16 有二力 有二力本經
17 有三力 有三力經
18 有四力 有四力經
19 人有五力 人有五力經
20 諸不聞者,不聞俱相類相聚 不聞者類相聚經一卷(舊錄云類相聚經)
21 天上釋為故世在人中 天上釋為故世在人中經
22 以爪甲頭取土 爪頭土經
23 身為無有反復 身為無有反復經
24 師子畜生王 師子畜生王經
25 阿遬輪子婆羅門 阿須倫子披羅門經
26 婆羅門子名不侵行 披羅門子名不侵經
--- 署杜乘披羅門經
27 佛說七處三觀經(經題) 《出三藏記集》卷2:「七處三觀經二卷」(CBETA, T55, no. 2145, p. 6, a10)
《出三藏記集》卷4:「七處三觀經一卷(異出抄雜阿含)」(CBETA, T55, no. 2145, p. 30, b2)
<表二十一>單卷本《雜阿含經》與〈新集安公古異經錄〉、《歷代三寶紀》經名的對照表
依《出三藏記集》〈新集安公古異經錄〉次序排列 可能的單卷本《雜阿含經》對應經典 費長房《歷代三寶紀》
色比丘念本起經 12 色比丘念本起經
佛說善惡意經 13 善惡意經
比丘一法相經 15 比丘一法相續經
有二力本經 16 有二力本經
有三力經 17 有三力經
有四力經 18 有四力經
人有五力經 19 有五力經
--- --- 道有比丘經
不聞者類相聚經(舊錄云:「類相聚經」) 20 不聞者類相聚經
天上釋為故世在人中經 21 無上釋為故世在人中經
爪頭土經 22 ---
身為無有反復經 23 身為無有反復經
師子畜生王經 24 師子畜生王經
阿須倫子披羅門經 25 阿須倫子婆羅門經
披羅門子名不侵經 26 婆羅門子名不侵經
生聞披羅門經(舊錄云生聞梵志經) 2 生聞婆羅門經(一云生門梵志經)
有[阿-可+桑]竭經 3 有[阿-可+桑]竭經
署杜乘披羅門經 --- 署杜乘婆羅門經
佛在拘薩國經 1 佛在拘薩國經
佛在優墮國經 4 佛在優墮國經
是時自梵守經 5 是時自梵守經
有三方便經(舊錄云三方便經) 6 ---
披羅門不信重經 7 婆羅門不信重經
佛告舍日經 8 佛告舍曰經
四意止經(舊錄云四意止本行經) 14 ---
說人自說人骨不知腐經 11 說人自說人骨不知腐經
3. 單卷本《雜阿含經》的翻譯風格不一致
自拙法師將單卷本《雜阿含經》的各部經分別判讀為「漢語風格、笨拙但可讀、笨拙而難以辨讀、混亂而無法辨讀」四類。[126] 請參考<表二十二>。
同一組翻譯團隊,將經文翻譯成四種通順度差異極大的文體,這是很難給予合理解釋的現象。
<表二十二> 單卷本《雜阿含經》譯文的通暢程度
翻譯文體通暢度的分類 單卷本《雜阿含9經》的經號 此一通暢程度的總經數
漢語風格 10, 11, 18, 19, 23 5
笨拙但可讀 3, 6, 8, 12, 13, 17, 18, 24, 26 9
笨拙而難以辨讀 2, 5, 7, 14, 15, 16, 20, 21, 22, 25 10
混亂而無法辨讀 1, 4, 9, 27 4
4. 單卷本《雜阿含經》並未完全把偈頌翻譯為長行
如果前文指出,部分學者將「偈頌譯為長行」的特性作為安世高譯文的風格,即使接受此項建議,單卷本《雜阿含經》也未完全符合此一特性。
例如,單卷本《雜阿含26經》在「從後說絕」之後,是整齊的五言四句的句式;單卷本《雜阿含1經》相當於《經集》77, 78, 79偈的三首偈頌,可以被解讀為句式整齊的偈頌。單卷本《雜阿含7經》第一首偈頌也可以判讀為句式整齊的譯法。
實際上,《七處三觀經(43)》在「從後說絕」之後,是譯成「五言四句」的整齊句式。
「從後說絕:『欲見明者,當樂聞經,亦除垢慳,是名為信。』」[127]
所以,依邏輯來看,單卷本《雜阿含經》與《七處三觀經》都有將偈頌譯為「整齊句式」的例子,《雜阿含經》與《別譯雜阿含經》也有將對方的「偈頌」譯作「長行」的例子,將「偈頌譯為長行」此一特性作為「安世高譯經」的論證,有待進一步斟酌。
5. 「經首語」、「經末結語」與部分譯詞並不一致
當然,主張本經為安世高所譯的最有力證據為「從後說絕」的這句譯語,僅僅出現在《七處三觀經》,而此經為安世高所譯。但是,除了接受正面的證據之外,也應檢驗反面的文證。
以「經末結語」而言,雖然有二十三經都有類似「佛說如是」的「經末結語」,但是也有單卷本《雜阿含9經》、《雜阿含10經》、《雜阿含13經》、《雜阿含14經》、《雜阿含17經》、《雜阿含20經》與眾不同。其中《雜阿含9經》為「比丘跪拜受教如是」,《雜阿含10經》作「佛說如是,比丘受歡喜」,《雜阿含13經》為「佛言,我所說善惡意如是」,《雜阿含14經》作「佛說如是四意止,佛弟子當為受行,精進為得道」,《雜阿含20經》無「經末結語」。其中以《雜阿含9經》與《雜阿含13經》的「經末結語」,在大正藏都是獨一無二的。如果單一譯者傾向於將「經末結語」譯為一致格式的話,顯然單卷本《雜阿含經》的二十七部經不是來自同一譯者。
其次,考量每一單經的「經首語」,第27經,先有經題《佛說七處三觀經》,接著才是「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128] 卷末結語為「佛說如是,比丘歡喜受」,[129] 顯得與其他各經都不相同,應該是從別處編入,而不屬於單卷本《雜阿含經》。在本經的「經首語」大部分都是「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130]而《雜阿含12經》卻是「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行在祇樹須達園」,[131] 與一般的譯詞「祇樹給孤獨園」不同。另外,17, 18, 22, 24 經也譯為與其他經不同的「一時佛在舍衛國,行在祇樹給孤獨園」。[132]
其他譯詞差異,例如四念處的譯語,在《雜阿含4經》為「痛、意、法亦如是」[133] ,在《雜阿含14經》則為「痛癢」。[134] 在聞法信受後的歸依,《雜阿含2經》作「生聞婆羅門從座起,持頭面著佛足下,從今為歸佛持戒」,《雜阿含7經》為「便不信重從座起,頭面著佛足下禮已覺:『已覺為愚、為癡…,從今自悔過本守,自歸佛、自歸法、自歸比丘僧守本。』」,《雜阿含25經》「婆羅門便自歸佛」。頂禮佛足的譯文,《雜阿含1經》為「持頭面著佛足作禮」,《雜阿含2經》作「持頭面著佛足下」,《雜阿含3經》「持頭面著佛足禮」,《雜阿含5經》「為佛足下禮」,《雜阿含7經》「頭面著佛足下」(CBETA, T02, no. 101, p. 495, a14)還有下列不同:《雜阿含25經》「為持頭面著足」,《雜阿含26經》「持頭面著佛足下」,各自譯語大同而小異。
如果「從後說絕」可以作為「單卷本《雜阿含經》為安世高所譯」的有力證詞,那麼,「經末結語」、「經首語」、「其他譯詞」的不一致,是否可以作為論證來判讀此經的現貌(即使剔除《雜阿含9經》、《雜阿含10經》、《雜阿含27經》三經不計),並非出自同一譯者或翻譯團隊?
筆者認為,要主張「單卷本《雜阿含經》為安世高所譯」,論主必須提出更多的正面文證,同時,也要能提出令人信服的論點來回應反方的意見。
八、結語
基於本文第七節的陳述,筆者認為「單卷本《雜阿含經》為安世高所譯」的論點,仍需更多的正面文證,與適當回應反對者的論點。
自拙法師此篇論文雖是碩士學位論文,但是之前先有 Harrison(2002) 引介,之後又在我的師友之間廣為傳播;此篇論文將「漢譯佛典語言學」與「漢、巴(梵)對照研究」的成果,運用在「單卷本《雜阿含經》的譯者與此經的部派歸屬」等議題上,應該是這一領域中開拓性的重要論文,本文謹基於向 Harrison教授與自拙法師致敬的前提下,向兩位執經請益。
九、謝詞
承蒙無著比丘提供 Harrison (2002) 與自拙法師(2001) 兩篇論文,讓筆者撰寫本文時有更紮實的學術論文當作諍友。雖然筆者並未完全接受此兩篇論文的見解,但是,他們與 Nattier(2008) 仍然是本文倚賴最多的論文。
論文評審老師指出《中阿含148經》的後段與偈頌為單卷本《雜阿含3經》的對應經典,此一提醒,填補筆者的疏漏之處,也為此經偈頌的判讀提供另一可靠的佐證而能更正筆者初稿的誤判。在此向匿名的審稿老師致謝。
筆者同時也感謝白瑞德教授與無著比丘提供兩位合作的〈四部尼柯耶對應經典目錄—對赤沼善智《互照錄》的訂正〉,此目錄雖然尚未發表,仍然是我最有效率的工具書,省下筆者來回反覆對照經文的時間,此目錄中有許多珍貴的梵文殘卷與藏文佛典的對照資料,可惜筆者尚無能力參考此部分的資料。
長老菩提比丘(Bhikkhu Bodhi)也提供 AN 5.31五首偈頌的英譯,讓筆者能正確地掌握此五首偈頌的文意,感謝長老在百忙之中提供此項協助。
筆者也要向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 與福嚴精舍及印順文教基金會全體工作人員致謝,沒有 CBETA 提供的全面而高效率的電子資料與工具,本文勢必無法完成必要的資料核對,也無法讓本文的部分構想成型;而後者所提供的《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的光碟,讓筆者能夠更有效率地檢索與引用印順法師的著作。
本文執筆期間,筆者經常出入福嚴佛學院與法鼓山佛教學院的圖書館,查閱《乾隆大藏經》、《金版高麗大藏經》、北京版《中華大藏經》、《趙城金藏》、《房山石經》、《大正藏》,以及期刊如《佛學研究評論》(Buddhist Studies Review),巴利文獻如 PTS 五部《尼柯耶》。感謝院方及常住慈悲,讓筆者能就近參考這些重要佛教文獻。其中Harrison (2002) 與自拙法師(2001) 兩篇論文的影印本為來自法鼓山圖書館,Nattier(2008) 的影印本為來自福嚴佛學院圖書館。



[1] 《身觀經》「西晉月支國三藏竺法護譯」(CBETA, T15, no. 612, p. 242, a27)。
[2] 《大正藏》《身觀經》無此「生」字,據宋、元、明藏及單卷本《雜阿含9經》補。(CBETA, T15, no. 612, p. 242, a27)。
[3] 《增壹阿含12.1經》(CBETA, T02, no. 125, p. 568, a16-22)。
[4]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3-4)。
[5]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4)。
[6] 《別譯雜阿含185經》(CBETA, T02, no. 100, p. 440, a5-10),《雜阿含186經》提到「骨聚法、肉段法、執炬法、火坑法、如毒蛇、如夢、如假借、如樹果」(CBETA, T02, no. 99, p. 48, c10-11)不過,此處為說無常法,而不是指「欲」。巴利《義釋》也有「欲」的十一喻,與漢譯對照,多出蛇頭、火聚、屠殺,而無糞毒(3)、疥人燒疥(5)、食不消(11)三喻。
[7] 《中阿含200經》(CBETA, T01, no. 26, p. 763, c16-23)。
[8] 《中阿含203經》(CBETA, T01, no. 26, p. 774, a20-p. 775, a17)。
[9] 《瑜伽師地論》「問何故諸欲,說名屠机上肉?」(CBETA, T30, no. 1579, p. 626, c12-13)。
[10] 單卷本《雜阿含9經》(CBETA, T02, no. 101, p. 495, b13)。
[11]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5)。「少可多罪」意為「可意之事少,禍患之事多」。
[12] 《雜阿含1078經》(CBETA, T02, no. 99, p. 281, c18-19)。
[13] 《別譯雜阿含17經》(CBETA, T02, no. 100, p. 379, b1-2)。
[14]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9)。
[15]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59, a26-27)。
[16]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59, a14-15)。
[17]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13)。
[18]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14-15)。
[19] 單卷本《雜阿含9經》(CBETA, T02, no. 101, p. 495, b23-24)。
[20]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15-16)。「若以知會當死」當作「若已知會當死」,古本「以」、「已」不分。
[21] 單卷本《雜阿含9經》(CBETA, T02, no. 101, p. 495, b18-21)。
[22]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16)。
[23]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17-18)。
[24]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18-19)。
[25] 《佛說四願經》 (CBETA, T17, no. 735, p. 536, c14-17)。
[26]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20)。
[27]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20-21)。
[28]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21-22),此處依宋版藏經選取異讀。
[29]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22-23)。
[30] 《法句經》(CBETA, T04, no. 210, p. 574, a8-9)。
[31] 《生經》(CBETA, T03, no. 154, p. 82, c15-18)。
[32]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24-25)。
[33]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26)。
[34]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27-28)。
[35] 《中阿含203經》(CBETA, T01, no. 26, p. 774, a20-25)。
[36] 《中阿含203經》(CBETA, T01, no. 26, p. 774, c12-16)。
[37]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c2-4)。
[38] 「欲如毒蛇」喻,見《中阿含200經》、《中阿含203經》及巴利《義釋》,但是不見於《別譯雜阿含185經》(CBETA, T02, no. 100, p. 440, a5-10) 。此喻可參考《中阿含203經》:「居士,猶去村不遠有大毒蛇,至惡苦毒,黑色可畏,若有人來,不愚不癡,亦不顛倒,自住本心,自由自在,用樂不用苦,甚憎惡苦;用活不用死,甚憎惡死,於居士意云何?此人寧當以手授與及餘支體,作如是說『蜇我、蜇我』耶?…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毒蛇。世尊說欲如毒蛇,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CBETA, T01, no. 26, p. 774, b29-c11)。
[39] 此喻可參考《中阿含203經》:「居士,猶去村不遠,有小肉臠墮在露地。或烏、或鵄,持彼肉去,餘烏鵄鳥競而逐之。於居士意云何?若此烏鵄不速捨此小肉臠者,致餘烏鵄競而逐耶?…若此烏鵄能速捨此小肉臠者,餘烏鵄鳥當復競逐耶?…居士,多聞聖弟子亦復作是思惟,欲如肉臠。世尊說欲如肉臠,樂少苦多,多有災患,當遠離之。」(CBETA, T01, no. 26, p. 774, a27-b7)。
[40] 此喻可參考《中阿含203經》 (CBETA, T01, no. 26, p. 775, a2-17)。
[41] 《身觀經》 (CBETA, T15, no. 612, p. 242, c5)。
[42] 《身觀經》 (CBETA, T15, no. 612, p. 242, c6-7)。
[43] 《身觀經》 (CBETA, T15, no. 612, p. 242, c7)。
[44] 《分別功德論》(CBETA, T25, no. 1507, p. 33, c22-26)。
[45] 《身觀經》 (CBETA, T15, no. 612, p. 242, c8)。
[46] 《增壹阿含33.3經》(CBETA, T02, no. 125, p. 687, b8-9)。
[47] 《增壹阿含35.9經》(CBETA, T02, no. 125, p. 701, b5-7)。
[48] 《分別功德論》(CBETA, T25, no. 1507, p. 37, a9-10)。
[49]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c13-14)。
[50] 《增壹阿含35.9經》(CBETA, T02, no. 125, p. 701, b4-5)。
[51] 《中阿含24經》(CBETA, T01, no. 26, p. 453, c1-6)。
[52] 《身觀經》:「比丘聞經跪拜,受道教如是。」(CBETA, T15, no. 612, p. 242, c17)。
[53] 單卷本《雜阿含經》,1經(CBETA, T02, no. 101, p. 493, b10-11) ,2經 (CBETA, T02, no. 101, p. 493, c15),3經(CBETA, T02, no. 101, p. 494, a16),4經(CBETA, T02, no. 101, p. 494, b18-19),5經(CBETA, T02, no. 101, p. 494, c20)。
[54] 單卷本《雜阿含10經》(CBETA, T02, no. 101, p. 496, b13)。
[55] 單卷本《雜阿含13經》(CBETA, T02, no. 101, p. 496, c10-11)。
[56] 單卷本《雜阿含14經》(CBETA, T02, no. 101, p. 497, a1)。
[57] 單卷本《雜阿含16經》(CBETA, T02, no. 101, p. 497, a25)。
[58] 單卷本《雜阿含17經》(CBETA, T02, no. 101, p. 497, b9-10)。
[59] 單卷本《雜阿含13經》(CBETA, T02, no. 101, p. 497, c28)。
[60] 單卷本《雜阿含13經》(CBETA, T02, no. 101, p. 498, b9)。
[61] 單卷本《雜阿含13經》(CBETA, T02, no. 101, p. 499, b28-29)。
[62] Harrison (2002), page 3 line 40-page 4 line 2:”And two others (Nos 9 & 10), which may also be his, but are more likely to have been the work of another translator, perhaps Dharmaraka.” Harrison (2002), page 3, line 20, 認為《身觀經》與單卷本《雜阿含9經》為同一翻譯。
[63] 《出三藏記集》:「身觀經一卷(抄)」(CBETA, T55, no. 2145, p. 28, a22),「右八百四十六部。凡八百九十五卷。新集所得。今並有其本。悉在經藏。」(CBETA, T55, no. 2145, p. 32, a1-2)。
[64] 《身觀經》(CBETA, T01, no. 82, p. 902, a27)。
[65] 《七處三觀經(14)》(CBETA, T02, no. 150A, p. 878, a21-22)。
[66] 《泥犁經》(CBETA, T01, no. 86, p. 910, c20) 。
[67] 單卷本《雜阿含9經》(CBETA, T02, no. 101, p. 495, c23)。
[68] 《增壹阿含35.7經》(CBETA, T02, no. 125, p. 700, b25)。
[69] 《佛說魔逆經》 (CBETA, T15, no. 589, p. 118, a6)。
[70] 《離睡經》(CBETA, T01, no. 47, p. 837, c15)。
[71] 《樂想經》(CBETA, T01, no. 56, p. 851, b21)。
[72] 《尊上經》(CBETA, T01, no. 77, p. 887, a25)。
[73] 《意經》(CBETA, T01, no. 82, p. 902, a27)。
[74] 《身觀經》(CBETA, T15, no. 612, p. 242, b10-11)。
[75] 《修行道地經》(CBETA, T15, no. 606, p. 188, c14-17)。
[76] Harrison (2002), page 10, line 27-29: ”Prosodically, it seems rather irregular for Dharmaraka, and in many respects the style and diction are not out of line with other works by An Shigao.”
[77] 《詩集傳》,17-18頁。
[78] 《詩集傳》,104-106頁。
[79] 《孟子》,〈公孫丑〉上,《四書章句集注(三)》41頁。
[80] 《詩集傳》,365-369頁。
[81] 唐作藩(2005),23頁20行-24頁2行。
[82] 丁邦新(2008),594頁3-23行。
[83] 丁邦新(2008),597頁1行。
[84] 丁邦新(2008),593頁4-6行。史游《急就篇》如:「皋陶造獄法律存。誅罰詐偽劾罪人。廷尉正監承古先。總領煩亂決疑文。」(節錄),《柏粱臺》聯句如:「刀筆之吏臣執之,撞鍾擊鼓聲中詩;宗室廣大日益滋,周衛交戟禁不時。」丁邦新(2008),558, 563頁,丁邦新認為《柏粱臺》聯句即使不是漢武帝君臣所為,「柏粱臺詩」出於《東方朔別傳》,此書可能成於西漢昭、宣之際(86-49 B. C.),在元、成之際(48-8 B. C.)已經相當流行。依據丁邦新(2008),《柏粱臺》聯句與史游《急就篇》作為漢詩應該沒有問題。
[85] 梁啟超(1960),28頁。
[86] 單卷本《雜阿含26經》(CBETA, T02, no. 101, p. 498, c15-16) 。
[87] Nattier(2008),44頁11-16行,”None of his authentic translations contains verses, as Zürcher has noted, portions of the text that were in verse in the Indic originals were rendered in prose by An Shigao.”筆者以為,Zürcher認為安世高將偈頌譯為長行,Zürcher(1991)並未提及其他翻譯將「偈頌譯為長行」,顯然他是將「整齊的句式」當作詩偈。自拙法師(2001),page 28, 〈III. The literary form, i.e. the composition presented by T101 〉, “First, the style of writing: by and large, these sūtras are translated into prose. Even though there are some verse-like renderings, they are still far from the standard forms of Chinese poetry.” 也有相同狀況。
[88] 《雜阿含1280經》(CBETA, T02, no. 99, p. 352, c10-15)。
[89] Nattier(2008) , page 18, line 30-32, 指出支婁迦讖的譯文也未譯成「偈頌」:“Related to the issue of literary vs. vernacular style is the presence or absence of verse, for in the most vernacular scriptures (those of Lokakṣema and, to a lesser extent, those of An Shigao) there are no passages in verse at all, …”。
[90] 果暉法師經(2008),27頁,提及日本學者林屋友次郎1938年的論文,主張「依翻譯詞彙、翻譯風格看來,(單卷本《雜阿含經》)應該是安世高所翻譯的」,此一主張早於印順法師。
[91] 印順法師(1989),290頁6-13行。
[92] 印順法師(1989),290頁13行--291頁14行。Harrison(2002) 與自拙法師(2001)並未提及這些例子,也未引述印順法師對於單卷本《雜阿含經》的相關見解。
[93] 《長阿含十報法經》(CBETA, T01, no. 13, p. 240, b16-19)。
[94] 參考對應經典《長阿含19經,十上經》:「謂十救法:一者比丘二百五十戒具,威儀亦具,見有小罪,生大怖畏,平等學戒,心無傾斜。二者得善知識。三者言語中正,多所含受。四者好求善法,分布不恡。五者諸梵行人有所施設,輙往佐助,不以為勞,難為能為,亦教人為。六者多聞,聞便能持,未曾有忘。七者精勤,滅不善法,增長善法。八者常自專念,無有他想,憶本善行,若在目前。九者智慧成就,觀法生滅,以賢聖律而斷苦本。十者樂於閑居,專念思惟,於禪中間無有調戲。」(CBETA, T01, no. 1, p. 57, a8-19)。
[95] Harrison (2002),2頁21-28行。單卷本《雜阿含經》「經末結語」的探討,可以參討本文〈四、單卷本《雜阿含9經》的探討〉,標註為第 20 小節的經文對照閱讀。
[96] 此處引文及句讀為引自自拙法師(2001),28頁14行。原《大正藏》句讀為「信為種。行為水。慧為牛。慚為犁。心為斲。意為金。身守口守食為壟。至誠治不止為竟。精進不舍槅行行為安隱。行不復還已行無有憂。如是已種從是致甘露。如是種一切從苦得脫」(CBETA, T02, no. 101, p. 493, a19-23),筆者所標的句讀為:「信為種,行為水;慧為牛,慚為犁;心為斲,意為金。身守口,食為壟;至誠治,止為竟。精進不舍槅,行行為安隱;行不復還,已行無有憂。如是已種,從是致甘露;如是種一切,從苦得脫」(CBETA, T02, no. 101, p. 493, a19-23)
[97] 此處引文及句讀為引自自拙法師(2001),28頁16行。《別譯雜阿含264經》對應的經文為:「吾以信為種,諸善為良田;精進為調牛,智慧為轅輻;慚愧為犁具,念為御耕者;身口意調順,持戒為鞅子;耕去煩惱穢,甘雨隨時降;芸耨為善心,大獲善苗稼;趣向安隱處,可以剋永安;吾所耕如是,故得甘露果;超昇離三界,不來入諸有」(CBETA, T02, no. 100, p. 466, b28-c7),翻譯為整齊的五言偈頌。
[98] 自拙法師(2001),28頁17-18行。”Moreover, although some translations seem to be in five or seven words, normally likely to be verses, they change the number of words at the end.
[99] 請參考方一新、高列過(2003 & 2007),方一新(2004, 2008a & 2008b),梁曉虹(1996),許理和著、顧滿林譯(2001),顧滿林譯(2002),史光輝(2005),曹廣順、遇笑容,(1998 & 2000)。
[100] 〈安公古譯經錄〉應屬筆誤,正確的陳述應該是:《出三藏記集》〈新安公古異經錄〉(CBETA, T55, no. 2145, p. 16, a20-b19)。
[101] 《雜阿含經》(CBETA, T02, no. 101, p. 494, a24-25)。
[102] 果暉法師,(2008),27頁。《出三藏記集》〈新集續撰失譯雜經錄〉「四婦因緣經一卷(舊錄所載)」(CBETA, T55, no. 2145, p. 34, c4)。「九道觀身經一卷」(CBETA, T55, no. 2145, p. 36, c6)。
[103] 此一「三言六句」的譯文,為《雜阿含1經》「信為種,行為水,慧為牛,慚為犁,心為鄧,意為金」(CBETA, T02, no. 101, p. 493, a19-20),此偈與巴利《小部尼柯耶》《經集》77偈相當。
[104] Nattier (2008), page 68, line 7-12.
[105] 筆者的意思是譯經年代的差距有可能超過三十年,這是筆者的猜測,並無確切的文證。
[106] Harrison (2002),2頁28-32行。例如,《出三藏記集》(CBETA, T55, no. 2145, p. 6, b6) 有「安公云『似世高撰也』」的按語。
[107] Nattier (2008), page 67, line 22-24 : “Daoan was quite capable of making tentative attributions on the basis of style. That he did not do so here may well be an indication that he knew these sutras were not An Shigaos work, despite their stylistic similarity to his translations. 道安法師有足夠的能力依譯文風格來判定可能的譯者,他未如此做的原因非常可能是顯示他認為,單卷本《雜阿含經》不是安世高的翻譯,即使譯文如此與安世高的風格近似。
[108] 此段單卷本《雜阿含經》與經錄的對應關係,為來自果暉法師論文的啟發,請參考果暉法師,(2008),27頁。
[109] 《出三藏記集》(CBETA, T55, no. 2145, p. 16, a20-b19)。
[110] 《出三藏記集》(CBETA, T55, no. 2145, p. 32, a3)。
[111] 《出三藏記集》卷4:「雜阿含經一卷(舊錄所載)」(CBETA, T55, no. 2145, p. 36, a6)。《出三藏記集》卷4:「右合四百六十部,凡六百七十五卷,詳挍群錄,名數已定,並未見其本。」(CBETA, T55, no. 2145, p. 37, b13-14)。
[112] 《歷代三寶紀》(CBETA, T49, no. 2034, p. 118, a14-b3)。
[113] 此21經為,單卷本《雜阿含經》27經,扣除「27 七處三觀經」、「9 觀身經」、「10 四婦經」為祐錄的24經(加上《雜阿含經》所無的「署杜乘批羅門經」,即是安公所云的25經),《歷代三寶紀》少了《爪頭土經》、《有三方便經》、《四意止經》三經,所以成為21經。
[114] 《歷代三寶紀》(CBETA, T49, no. 2034, p. 115, b18-21)。
[115] 《歷代三寶紀》(CBETA, T49, no. 2034, p. 61, a10)。
[116] 《眾經目錄》(CBETA, T55, no. 2146, p. 132, b11-c4)。
[117] 《眾經目錄》(CBETA, T55, no. 2146, p. 130, a11-12)。
[118] 《一切經音義》(CBETA, T54, no. 2128, p. 664, c14)。
[119] 《一切經音義》(CBETA, T54, no. 2128, p. 664, c19-20)。
[120] 《一切經音義》(CBETA, T54, no. 2128, p. 668, a13-b2)。
[121] 《眾經目錄》(CBETA, T55, no. 2148, p. 216, c10-p. 217, a2)。
[122] 《眾經目錄》 (CBETA, T55, no. 2148, p. 195, b23)。
[123] 《開元釋教錄》(CBETA, T55, no. 2154, p. 486, a6)。
[124] 《眾經目錄》卷4:「右一百二十八經出雜阿含經。」(CBETA, T55, no. 2146, p. 136, a15)。
[125] 《眾經目錄》卷2:「七處三觀經一卷(或二卷十六紙) 後漢世安世高譯;九橫經一卷(二紙) 後漢世安世高譯;八正道經一卷(二紙) 後漢世安世高譯;五陰譬喻經一卷(一名水沫所漂經二紙) 後漢安世高譯;轉法輪經一卷(十紙失本) 後漢世安世高譯;聖法印經一卷(二紙) 晉元康年竺法護譯;雜阿含經一卷(二十一紙);不自守意經一卷(一名自守亦名一自守意一紙);戒德香經一卷(二紙);比丘聽施經一卷(一名聽施比丘經三紙);馬有三相經一卷(二紙);馬有八態譬人經一卷(一名馬有八弊惡態經二紙);比丘避女惡名欲自殺經一卷(三紙);戒相應法經一卷(二紙);禪行三十七品經一卷(二紙);右十五經並是雜阿含別品異譯」(CBETA, T55, no. 2148, p. 195, b17-c4) 。
[126] 自拙法師(2001),15 頁,原表為英文,如有誤譯,應為筆者的文責。《雜阿含18 經》在此表分別出現在「中文格式」與「笨拙但可讀」兩個分類之中,所以總經數成為28經,而非原本的27經,這應該不是自拙法師的原意。
[127] 《七處三觀經》(CBETA, T02, no. 150A, p. 881, c27-29)。
[128] 《雜阿含經》(CBETA, T02, no. 101, p. 498, c20)。
[129] 《雜阿含經》(CBETA, T02, no. 101, p. 499, b28-29)。
[130] 共有16經:2, 3, 4, 5, 6, 8, 9, 10, 13, 14, 15, 19, 20, 21, 23, 27 等經。
[131] 《雜阿含經》(CBETA, T02, no. 101, p. 496, b22-23)。
[132] 《雜阿含經》(CBETA, T02, no. 101, p. 497, a26-27)。
[133] 《雜阿含經》(CBETA, T02, no. 101, p. 494, a24-25)。
[134] 《雜阿含經》(CBETA, T02, no. 101, p. 496, c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