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 星期五

五論「台文正字」---軫與轉

780

台文正字必需「形、音、義」相符,而且所謂「相符」必須有「書證」,最怕「靈機一動」、「靈光一閃」,突如其來的神機妙悟,恐怕會貽害學童,無端又要學一個僻字。

本來好端端的太平無事,「轉」字,語讀為「tng2」,文讀為「tsuan2」,沒有什麼「事屎 su7-sai2」。

陳昭誠《母語的愛--漢台字論》書中27-29頁,突然認為「軫」字有「轉」的意思,就一口認定「軫」字讀「tng2」,這種主張的根據是很薄弱的。如果版主要將其他台文書籍的所有「台文正字」的錯誤都拿來評斷,肯定是「罄竹難書」,姑且借此一例說明如何運用「書證」吧。

就字義來看,《說文》「軫」字,只有「車後橫木」一個意思。戴震認為「輿下之材,合而成方」為「軫」。也就是說,這個四塊木材合成的框是要安放「輿」(車廂)。

P1140021

P1140023

《續一切經音義》卷2:「《周禮》曰:『軫之方以像地,蓋之圓以像天。」(CBETA, T54, no. 2129, p. 940, b14)

「軫」標音為「之忍切」,「止引切,音『診』」,這個讀音和「枕」(tsim2)相同,也是安置東西的器具,所以「安放鐵軌為枕木」、「安放頭部為枕頭」、「安放琴絃為琴軫」、「安放車輿為車軫」,意義是相通的,這個音的韻母是「忍、枕」,是「合口音」,與「tng2」的開口音不一樣,所以說「音、義」都不符。

「轉」字,《說文》「轉,還也。」大徐本注:「轉者,周旋之義」,標音為「竹院切」,「竹」字聲母為「t」,「院」字同「苑」字,此字的韻母語讀為「ng」,文讀為「uan」,可以說是完全吻合。現今普通話「ㄨㄢˇ」的音,如「阮、軟、斷、磚、穿、管、洹、綩(衣*宛)」「綩(衣*宛)」為「袖子」,台語稱「手綩 tshiu2-ng2」,都是開口音(ng),而「ㄓㄣˇ」的音,不讀開口音(ng),反而是讀閉口音(im)居多。

所以從「音、義」來說,還是把「轉」字讀「tng2」吧。如果有「轉」的意思就要讀「tng2」,那麼陳昭誠先生是否要將「迴、旋、還」等字都要讀作「tng2」呢?至於台語「轉返 tsuan2-tng2」,文讀、語讀並存的字例,就請陳先生向「台文前輩」請教吧!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