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0日 星期一

奉火修異術:三火

PC280019
http://youtu.be/wvvI3bIAgVA
觀賞了哈佛大學在 1976 年所紀錄的印度教祭火儀式,同樣是奉侍三火,也還跟2500年前世尊在世時相同,西方是居家火(domestic fire),南方用來祭拜火神、驅除邪魔,東方是福田火(for sacrifice),這三火要長年不斷永遠燃燒。
回頭看《雜阿含93經》,世尊解釋「根本火、居家火、福田火」,基本上是與婆羅門祭拜三火的內涵相似,恐怕這是世尊重述「拜火、供火」的儀式。「不維持火長燃,而要滅去貪、瞋、癡三火」,這才是佛教的教導。
========================
以下引自部落格《銀碗盛雪》:
http://mormolyca.blogspot.com/2012/01/blog-post_29.html
如果晨昏火供就可獲得成就,用火的鐵匠也可獲得成就。
hueṇa je siddhim udāharanti | sāyaṃ ca pāyaṃ agaṇiṃ phusantā /
evaṃ siyā siddhi havejja tamhā | agaṇiṃ phusantāṇa kukammiṇaṃ pi ||(Sūyagaḍa 7.18)
若人壽百歲,奉火修異術,不如須臾頃,事戒者福稱。(《法句經》卷上)
Yo ca vassasataṃ jantu, aggiṃ paricare vane;
Ekañca bhāvitattānaṃ, muhuttamapi pūjaye;
Sāyeva pūjanā seyyo, yañce vassasataṃ hutaṃ.(Dhammapada 107)
-------
Dhammika比丘在他部落格中發了篇The Sacred Fire,文中提到火供(aggihoma)是不被世尊所允許的,而在另一反婆羅門的沙門集團耆那教經典中也可見他們對火供之不以為然,不過這反對的立場到了七世紀後卻被密教所接納,甚至成了其內部一重要的宗教儀式……
=============================
《雜阿含93經》:「
『然婆羅門當勤供養三火,隨時恭敬,禮拜奉事,施其安樂。何等為三?一者根本,二者居家,三者福田。』
『何者為根本火?隨時恭敬,奉事供養,施其安樂?謂善男子方便得財,手足勤苦,如法所得,供養父母,令得安樂,是名根本火。何故名為根本?若善男子從彼而生,所謂父母,故名根本。善男子以崇本故,隨時恭敬,奉事供養,施以安樂。』
『何等為居家火?善男子隨時育養,施以安樂?謂善男子方便得財,手足勤苦,如法所得,供給妻子、宗親、眷屬、僕使、傭客,隨時給與,恭敬施安,是名家火。何故名家火?其善男子處於居家,樂則同樂,苦則同苦,在所為作皆相順從,故名為家。是故善男子隨時供給,施與安樂。』
『何等名田火?善男子隨時恭敬,尊重供養,施其安樂?謂善男子方便得財,手足勤勞,如法所得,奉事供養諸沙門、婆羅門,善能調伏貪、恚、癡者,如是等沙門、婆羅門,建立福田,崇向增進,樂分樂報,未來生天,是名田火。何故名田?為世福田,謂為應供,是故名田。是善男子隨時恭敬,奉事供養,施其安樂。』

爾時,世尊復說偈言:
『根本及居家, 應供福田火,
是火增供養, 充足安隱樂。
無罪樂世間, 慧者往生彼,
如法財復會, 供養所應養。
供養應養故, 生天得名稱。』
『然,婆羅門!今善男子[4]先所供養三火應斷令滅。何等為三?謂貪欲火、瞋恚火、愚癡火。所以者何?若貪火不斷不滅者,自害害他,自他俱害,現法得罪,後世得罪,現法後世得罪,緣彼而生心法憂苦,恚火、癡火亦復如是。婆羅門!若善男子事積薪火,隨時辛苦,隨時然,隨時滅火因緣受苦。』」(CBETA, T02, no. 99, p. 24, c23-p. 25, a29)
[4]先=善【宋】【元】【明】。

====================
本文發表於《福嚴佛學研究》第六期23-72頁,2011年四月出版,
〈漢譯佛典校勘舉例---兼論印順導師與佛典校勘〉 蘇錦坤
15《雜阿含93經》:三火

《雜阿含93經》經文中,佛陀在教導「應供養根本、居家、福田三火,應滅除貪欲、瞋恚、愚癡三火」之後,繼續解說:
「婆羅門!若善男子事積薪火,隨時辛苦,隨時然,隨時滅火因緣受苦」[1]
此句經文,讀者不易了解「隨時燃、隨時滅」的火是指應供養的三火還是應滅除的三火,也不清楚「因緣受苦」意指那一教導。佛光《阿含藏》的解釋為:「『事積薪火』指根本、居家、福田三火」,「『隨時滅火』指貪欲、瞋恚、愚癡三火」。[2]依此解釋,前三火是「隨時辛苦,隨時然」,後三火則是隨時滅。即使如此解釋,還是不清楚為何「福田火」與「根本火、居家火」一樣,必須隨時然;而以「隨時滅火因緣受苦」而言,似乎不像《雜阿含經》其他譯文那麼流暢。
此一經文,《別譯雜阿含259經》作:「不如世間火,有時須然,有時須滅。」[3] 意指「貪欲、瞋恚、愚癡三火」應滅,不像一般世間用火,有時須燃火,有時須滅火。
巴利對應經典《增支部7.44經》的經文為:「如同堆木生火,隨時應注意增大火焰、維持火焰、減弱火焰與完全滅火」。[4]
依照巴利經文,則此句涵蓋「貪欲、瞋恚、愚癡三火」與「根本火、居家火、福田火三火」,需隨時照料、增長或撲滅,文意與《別譯雜阿含259經》有些許差別。
這也是文意可以兩存的例子



[1] 《雜阿含93經》(CBETA, T02, no. 99, p. 25, a28-29)。
[2] 佛光藏《雜阿含經》,1857頁,註七、註八。
[3] 《別譯雜阿含259經》(CBETA, T02, no. 100, p. 464, c25)。
[4] 《AN 7.44》。”Ayaṃ kho pana, brāhmaṇa, kaṭṭhaggi kālena kālaṃ ajjhupekkhitabbo, kālena kālaṃ nibbāpetabbo, kālena kālaṃ nikkhipitabbo.”此處筆者的翻譯得自無著比丘的協助:” Brahmin, this wood-fire should from time to time be made to blaze up, should from time to time be looked on with equanimity, should from time to time be quenched, should from time to time be put out.”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