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5日 星期日

兩個台語動詞,兼談第四音與第八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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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七音」中以第四音和第八音對初學者較難區別。

如「都、賭、妒、督,

圖、賭、度、毒。」

第四音「督」聲稍高而上揚,第八音「毒」聲略低而尾音下沉。

又如「龜、久、據、骨,

     X、久、舅、滑。」(X 代表台語無此音)

版主曾談過「市、巿」兩字寫法混淆,導致有「沛、旆,珮」的「ㄟˋ」的讀音,與「芾」的「ㄨˊ」的讀音。

《說文》紀錄「捋」、「寽」兩個「不同」的字,「捋」在「手部」,意思為「摘取」,後來用為「拔取」如「捋虎鬚」,讀音是「ㄌㄨㄛ」或者台羅「loo1」。「寽」在「受部」,意思為「五指持」,「引而取之」,動作就像擠剩的牙膏,最後一點牙膏的擠法是,用手指按住末端,往牙膏容器口引擠,台語叫「luk4」,台語稱「在皮膚上搓揉汙垢」為「luk4-sen1」,「寽」有些地方的口音也轉成「lu3」,這是「入聲轉去聲」的語音流變。

「推」台語有三音,一是「推辭 the1-si5」,一是推著車子(sak8-tshia1),一是「推拿thui1-n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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