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7日 星期一

紀贇:新加坡的譯名標準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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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新加坡與馬來西亞考慮漢字譯名不一致的問題。台灣歷年來各級政府似乎是採用「市場機制、叢林法則」,除非是中小學教科書用語,否則一律不予規範,讓各類譯者載浮載沉,有如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政府索性閉目養神,來個「老僧以不見不聞為上乘」,認為「譯名標準化」是一個假議題。
版主以「漢巴阿含、尼柯耶論文翻譯」為職志,只關心「巴利譯名標準化」這個議題,最近屢受驚嚇,已經幾近金盆洗手、封筆不譯的階段。
但是看見標榜將「巴利文獻翻譯差異化」的譯文,還是書空咄咄咧。
  南傳系統的翻譯團隊已經完成一系列改譯,來標誌他們所教所傳的法來自「巴利文獻」,出家人是依止「上座部」經律的僧侶。
在此一有意經營之下,舊譯「比丘」、新譯「比庫」;
舊譯「波羅蜜」、新譯「巴拉密」;
舊譯「瞿曇、喬達摩」、新譯「果德瑪」;
只差沒把「Buddha 佛陀」譯成「卜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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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贇:新加坡的譯名標準化問題
《聯合早報》(2016.9.29)近日就新加坡的譯名標準化作了一系列討論。筆者的主業是早期漢譯佛教文獻,並把翻譯英文專著當成一項工作,所以也略知一點譯名統一問題的甘苦。
誠如廖建裕先生所言,外文術語到底是要音譯還是意譯,如是音譯又要按何種語言來轉寫,並且到底應以哪一處華人聚居地的譯名來作標準,這些都需要討論。莊永康先生則指出譯名需要有文化内涵,不能都是簡單的直接音寫。我們還知道,譯名需注意「名從主便」與「約定俗成」的規律。這也就是黃德端先生看到有些本地已經習用了的譯名,被重新翻譯後不舒服的原因。
但幾位先生所談似仍有未竟之處。如廖先生提到的「峇」,倒並不完全是「因為漢語中的『峇』不能規範」。其實「峇」字在漢文中並非是特别的冷僻字,在北宋的《集韻》之中就有收,只是其注音為「渴合切」,即發音為「溘()」。另據方言學家考證,此字在不少南方方言中讀「巴」,而這是古音轉的遺存,古韻書缺載了而已。所以東南亞地名中多用此字,也就並不奇怪了,只不過在以北方官話為藍本的普通話中,用得較少而已。
譯名問題說到底其實是某一特定地域,比如新加坡或中國大陸的語言標準化的問題。由於不同地方所採用的標準不同,再加上港澳台及東南亞華人各地區所使用的漢語本身即有差别,譯名的混亂自是難免。比如一個簡單的motorcycle,在本地舊稱「摩哆西卡」或「摩哆」,現在多稱「電單車」;在中國大陸叫「摩托車」;到了台灣則主要稱為「機車」。而且即使在一地,也會有不同的譯法,在專有名詞之中就更是讓人無所適從了。
這種情況並非新加坡獨有,而且並非只是在英譯漢時存在。舉個例子,不久前上海市政府公布了《上海道路名稱音譯導則》,就是為了規範當地混亂的道路名漢譯英的問題。早在1967年,聯合國就要求各國、各地區在國際交往中,地名翻譯都使用單一的規範羅馬字母拼寫,故而中國在1999年推出了《地名標誌牌城鄉標準》。
所以我們看到,術語翻譯問題的關鍵,是政府部門做出的規範性引導。在這方面,中國可能是做得最好的。據我所知,不僅有各種地名、人名與專有名詞的專用詞典,還有中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等來對之規範。
我們的芳鄰在2004年也成立了「馬來西亞華語規範理事會」,其中有一個小組專門來處理譯語規範化的問題。在碰到譯名與中國大陸這個華人最大聚居區有衝突的情況時,馬國採取了一種既務實又有原則的做法,就是首先保留了大量具有本地特點的譯語,如阿都拉(阿卜杜拉)、納吉(納吉布)、令吉(林吉特)、紐西蘭(新西蘭)。
在很多其他方面,比如中東的人名,馬國基本採取了中國大陸的譯法。從這些例子之中,我們都可以知道譯名說到底還是一個規範化的問題,至於規範的標準則既應該保留地方特色,又要注意與外界尤其是人口眾多,並且是漢語原生地的中國大陸保持一定的統一性。
新加坡是否也有自己的標準呢?當然也是有的,這就是曾經隸屬於新加坡文化部旗下的「華文譯名統一委員會」。早在1979年它就頒布了《新加坡地理名稱統一華文譯名》,到了1993年又頒布了《新加坡政府部門職銜標準華文譯名》。這些都為新加坡的翻譯標準化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到了2015年初,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還特意成立了全國翻譯委員會,現任主席是徐芳達先生。委員會的首任主席沈穎女士,在一次受訪時就提出,希望通過這個多元平台來推廣各級政府部門的實踐準則,以此來提高本地的翻譯水平。
我雖然並不清楚這一委員會的具體議事日程,但我猜想,也希望它能够同時承担起本地各語種譯名統一與規範化的相關職責。至於真正解决本地譯語規範化的終極之道,還是要寄希望於在未來,能够在各個華人地區形成一個共同承認的標準。而要如此,則只能靠各地相關規範化部門的通力協作了。


對於新加坡翻譯之現狀,最近幾年頗為本地報章媒體所關注。1120日《聯合早報》的《現在》版又刊登了一位在北京從事同聲翻譯的周蘊儀女士的報導,在報導中周女士提到本地「不重視翻譯」。

  我最近恰好也在做學術翻譯,日前剛剛結束了目前世界上最頂尖的早期漢語佛經翻譯的研究者之一,美國印第安那大學那體慧(Jan Nattier)教授的選集初譯,又馬不停蹄地開始翻英國布里斯托爾大學榮休教授保羅˙威廉姆斯(Paul Williams)的那本在佛教研究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性質的宏篇巨著《大乘佛教:教義之基礎》,所以也頗知翻譯之甘苦。
  周女士提到本地不重視翻譯,導致翻譯的薪水甚至不如中國。她所提到的是商業翻譯的情況,而學術翻譯在中國其實也非常不景氣,目前我知道的行情是千字12新元左右,我曾開玩笑說,我們給外聘老師的時薪都是這個行情的十倍,而學術翻譯之艱辛又往往超乎想象。以我剛譯完的著作為例,原文為英文,但主要是研究佛經的梵語或更麻煩的俗語本漢譯,又牽涉到了巴利、藏、蒙語等譯本,引用的資料則包括法、德、日語,還有不少拉丁術語和句子出現。所以譯完之後,我請兩位曾在德國專修印藏學的教授幫我審核梵、藏語部分,請美國的華裔學者幫我再校英語,請台灣的學者幫我審核繁體字的轉換,請中國的一位頂尖學者來審核漢語是否流暢,而譯出來了,自己還要去申請出版基金「倒貼錢」出版。所以可見這種翻譯並不是為了金錢,而是出自學術的激情。
  正因為這種不景氣,所以中國學術翻譯也難免有劣質品,比如前幾年就爆出過清華大學副系主任將蔣介石誤譯成了「常凱申」這樣的天大笑話,除了學者自身的問題,整個社會對學術翻譯的不重視也是一個要素。正因為翻譯費用的低廉,導致大量學者不願意做吃力不討好的翻譯工作,只能由研究生來凑數。除了學術翻譯之外,一般社會上的站牌、標識等等,其漢語英譯之慘不忍睹,其實比新加坡英語漢譯的情況還要糟糕。我知道就有好事的歐美人,專門喜歡在中國的公共場合搜集這種蹩脚的翻譯,拍攝下來並發到網上為樂。
  新加坡的翻譯則與此並不相同,中國並不是一個多語種的社會,新加坡則是多語種並舉,所以有太多的文件與資料需要多語種互譯。大到國家法令,小到電梯門口張貼的尋租廣告,都會中英雙語並用。所以其中既有資源問題,即很難做到控制成本和保證質量並舉,尤其是小本生意或者預算有限的情況下。再加上本地行政語言是英語,英語具有最終解釋權,所以比較準確,其它語種只是參考,就往往導致翻譯錯漏百出的情況,這與語種本身的權重正好呈現正相關。這和中國的情況相反,即中文原文因為重要所以比較準確,而英譯則是錯漏百出。
  本地不重視漢譯是事出有因,所以有陣子政府公文中也出現錯譯,其原因據解釋是為節約成本計,而外包給中國的翻譯公司。節約成本本身無可厚非,但缺乏有效的最終品質管理則屬於疏失。我不知道其它語種的翻譯情況,但政府公共文書的漢譯則應加強品管。其實我相信有不少從業人員,包括我自己都會樂於義務幫忙把關。
  畢竟翻譯也是一個國家的臉面,反映了國家的形象與精神面貌,新加坡既然以高效和一絲不苟馳名,我們每個人就都有義務對這個形象加以維護。
[ 本帖最後由 michaelji 2012-11-26 10:27 編輯 ]

1 則留言:

Vic 提到...

//在此一有意經營之下,舊譯「比丘」、新譯「比庫」;
舊譯「波羅蜜」、新譯「巴拉密」;
舊譯「瞿曇、喬達摩」、新譯「果德瑪」;
只差沒把「Buddha 佛陀」譯成「卜達」而已。//

這似乎有點離譜。專有名詞有標準譯法,對譯者來說是好事,因為可以省卻不少麻煩。但很多名詞即使沒有官方的規範譯法,其實還是有民間約定俗成的標準譯法,翻譯時宜採用以便溝通。

官方規定某種「標準譯法」有時會產生一個問題:決定標準譯法的人本身程度不是很好,也不認真考究民間是否有約定俗成的譯法,結果定出奇奇怪怪的「規範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