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 星期二

《阿含字典》(47):更樂

同一個動作造成的觸,小孩很快樂,貓似乎不快樂
查閱《佛光大辭典》與《丁福保佛學大辭典》,發現沒有「更樂」這一詞條,讓我覺得有點意外,這是「阿含領域」常見的術語呀!
《中阿含13經》:「以六界合故,便生母胎,因六界便有六處,因六處便有更樂,因更樂便有覺。」(CBETA, T01, no. 26, p. 435, c23-25)
當地、水、火、風、空、識六界適當地和合,即生於母胎,而產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入處,由此六入處而生「觸」(經中譯作「更樂」),由觸而生「受」(經中譯作「覺」)。
《中阿含86經》列「十二緣起」為:「緣無明行,緣行識,緣識名色,緣名色六處,緣六處更樂,緣更樂覺,緣覺愛,緣愛受,緣受有,緣有生,緣生老死。」(CBETA, T01, no. 26, p. 562, c24-27)。(此處經文的「受」,後代譯為「upādāna 取」)
《中阿含經》譯於西元398年,其實,早在西元180年左右,安世高就已經將「十二緣起」的「Phassa 觸」譯作「更樂」(或僅作「更」)。
識、六入處(六根)、外六入處(六塵)三事和合曰觸。古譯以六根經歷(更)六塵而心生樂著為「觸」,所以譯作「更樂」;其實,三事和合為觸,觸後而生苦、樂、不苦不樂受,都稱為「觸」,不一定需「心樂之」才稱為「觸」。
《陰持入經註》卷1:「了本曰『更樂』,眼更色、心樂之,謂之『更樂』矣。」(CBETA, T33, no. 1694, p. 13, c13-14)
,但是古代翻譯佛教術語尚未固定,「vedanāa 受」或譯為「痛」、「覺」、「受」;「upādāna 取」或譯為「受」;不能遇到一個字就認定原文是什麼,仍然需要依賴前後文來判定。
例如,《出曜經》卷3〈無常品 1〉:
「爾時世尊告羅云曰:『汝當思惟〈因緣雜誦〉,已誦訖,來至如來所。』
是時,羅云便誦〈因緣雜誦〉流利上口,至世尊所,白世尊曰:『唯然世尊!已誦〈因緣雜誦〉,有漏不得解脫。』
世尊告羅云:『汝諷誦〈五盛陰雜誦〉。』
爾時羅云即受教誡便誦〈五盛陰〉,復於餘時至世尊所,白世尊曰:『已誦〈五盛陰〉,以有漏心不得解脫。』
爾時世尊告羅云曰:『汝當誦六更樂〈六更樂雜誦〉。』時羅云受佛教已,復誦〈六更樂〉,復餘時到世尊所,白世尊曰:『已誦〈六更樂〉,以有漏心不得解脫。』」(CBETA, T04, no. 212, p. 626, b29-c10)
從前後文可知,《雜阿含經》有所謂的〈五陰誦〉、〈雜因誦〉(CBETA, T02, no. 99, p. 108, c27)、〈六入處誦〉。
所以,這裡的〈六更樂雜誦〉應該是〈六入處雜誦〉。

《中阿含111經》與《增支部6.63經》:受的異熟


《中阿含111經》:受的異熟
《中阿含111經》:「云何知覺(受)所因生?謂更樂也。因更樂則便有覺(受),是謂知覺(受)所因生。云何知覺(受)有報?謂愛也。愛為覺(受)報,是謂知覺有報。云何知覺勝如?謂比丘者,覺樂覺時便知覺樂覺,覺苦覺時便知覺苦覺,覺不苦不樂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覺,樂身、苦身、不苦不樂身,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樂食、苦食、不苦不樂食,樂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樂欲、苦欲、不苦不樂欲,樂無欲、苦無欲覺、不苦不樂無欲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是謂知覺勝如。」(CBETA, T01, no. 26, p. 599, c10-20)
[14]更樂~Phassa.。
無著比丘指出,巴利對應經典《增支部6.63經》此段經文敘述「緣觸生受,因受而有愛」,《增支部6.63經》則作「緣觸生受,因受而有『有』」,這應該是巴利經文出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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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支部6.63經》:「又,諸比丘!何為受之緣起耶?
諸比丘!觸是受之緣起。
又,諸比丘!何為受之差別耶?
諸比丘!即:有染污之樂受,無染污之樂受,有染污之苦受,無染污之苦受,有染污之不苦不樂受,無染污之不苦不樂受。諸比丘!是名為受之差別。
又,諸比丘!何為受之異熟耶?
諸比丘!不論受何者,皆生起於各類之順福分或順非福分之自體。諸比丘!是名為受之異熟。」(CBETA, N22, no. 7, p. 146, a8-p. 147, a1 // PTS. A. 3. 412)
莊春江譯作:「什麼是受的起源與生起?比丘們!觸是受的起源與生起。而,比丘們!什麼是受的差別?比丘們!有肉體的樂受,有精神的樂受;有肉體的苦受,有精神的苦受;有肉體的不苦不樂受,有精神的不苦不樂受,比丘們!這被稱為受的差別。 
  而,比丘們!什麼是受的果報?比丘們!凡感受個別[]者,個別個體再生於福分或非福分,比丘們!這被稱為受的果報。」

2017年2月27日 星期一

口誦傳承可能是正確的,也有可能是錯誤的。


大學畢業後,我「研讀佛學」的歷程有了基本變化。以前是《大藏經》(當時只知道《大正藏》)所收的經典都是佛說(或者都是佛教聖賢所認定的神聖經典),這是一字都不可以改變,這是真諦、真理,是釋迦牟尼親證的不會錯的道理。畢業以後,我發現我所接觸的佛教知識過度強調背誦的正確性,避而不談其傳誦、書寫、翻譯、雕版過程會造成的瑕疵。 相對於此,古代的佛教經典已經透露這一消息。 《中部76經》裡,阿難提到:「口誦傳承或者記憶得正確,或者記憶得不正確;它可能是正確的,也有可能是錯誤的。」(M i 52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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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增支部4.160經》特別關注下列兩項的原因:「意義正確地 sātthaṃ 」、「字句正確地 sabyañjanaṃ」說法。
byañjana 有時寫作 vyañjana ,意為「子音、音節、字句」,長老菩提比丘此處譯為「phrasing」。 莊春江老師的網站已經譯出,請參考以下網址: 莊春江工作站:(http://agama.buddhason.org/AN/AN07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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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支部4.160經,善逝 Sugata》:
   (世尊說:)「諸比丘!善逝或善逝弟子,為饒益眾生、利樂眾生,為悲憫世間、為饒益、利樂人天,而住於世間。 而誰是『善逝』呢?此處,如來出現於世,為阿羅漢、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調御大夫、天人師、佛、世尊。諸比丘!如此為『善逝』。 
而誰是『善逝弟子』呢?他以意義正確、字句也正確所教說的法,初善、中善,(直到)結束亦善;他顯示完整無缺的清淨梵行。如此為『善逝弟子』。 
如是,諸比丘!善逝或善逝弟子,為饒益眾生、利樂眾生,為悲憫世間、為饒益、利樂人天,而住於世間。 諸比丘!有四事能令正法衰退(錯亂)或中斷。
那四事? 
(1)諸比丘!此處,眾比丘不善學習經典,將音節、字句錯置。諸比丘!當音節、字句被錯置時,就會錯誤地詮釋經典的原義。這是導致正法衰退(錯亂)或中斷的第一件事。
(2)諸比丘!又,比丘不聽勸誡與具不聽勸誡的習性。他們對勸誡不耐煩、沒耐心,不敬重地接受勸誡。這是導致正法衰退(錯亂)或中斷的第二件事。 
(3)諸比丘!又,持法、持律、持本母、熟悉四阿含(尼柯耶)的多聞比丘(bhikkhū bahussutā āgatāgamā dhammadharā vinayadharā mātikādharā),未敬重地教導其他比丘背誦這些經典(戒律、本母),當這些多聞比丘去世之後,這些經典(戒律、本母)被從根本切斷,再也無人保護(誦持)。這是導致正法衰退(錯亂)或中斷的第三件事。
(4)諸比丘!諸長老比丘生活富裕且生活散漫;他們退墮而不獨居靜修,未能精勤於求得己所未得、求悟己所未悟、求證己所未證。後學比丘也仿照此例,他們生活富裕且生活散漫,退墮而不獨居靜修,未能精勤於求得己所未得、求悟己所未悟、求證己所未證。這是導致正法衰退(錯亂)或中斷的第四件事。
 諸比丘!這四事能令正法衰退(錯亂)或中斷。 諸比丘!有四事能令正法久住、興盛而不衰退(錯亂)或中斷。
 那四事? 
(1)諸比丘!此處,眾比丘善學習經典,不將音節、字句錯置。諸比丘!當音節、字句不被錯置時,就能正確地詮釋經典的原義。這是導致正法久住、興盛而不衰退(錯亂)或中斷的第一件事。 
(2)諸比丘!又,比丘易接受勸誡與具聽勸誡的習性。他們耐心聽從勸誡,且敬重地接受勸誡。這是導致正法久住、興盛而不衰退(錯亂)或中斷的第二件事。 
(3)諸比丘!又,持法、持律、持本母、熟悉四阿含(尼柯耶)的多聞比丘(bhikkhū bahussutā āgatāgamā dhammadharā vinayadharā mātikādharā),敬重地教導其他比丘背誦這些經典(戒律、本母),當這些多聞比丘去世之後,因有人保護(誦持),這些經典(戒律、本母)不致被從根本切斷。這是導致正法久住、興盛而不衰退(錯亂)或中斷的第三件事。 
(4)諸比丘!諸長老比丘不過著富裕的生活,不生活散漫;他們捨棄退墮而獨居靜修,能精勤於求得己所未得、求悟己所未悟、求證己所未證。後學比丘也仿照此例,他們不過著富裕的生活,不生活散漫;他們捨棄退墮而獨居靜修,能精勤於求得己所未得、求悟己所未悟、求證己所未證。這是導致正法久住、興盛而不衰退(錯亂)或中斷的第四件事。 
諸比丘!這四事能令正法久住、興盛而不衰退(錯亂)或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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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本部落格指出的巴利經文偶爾傳誦有失誤之外,Bhikkhu Dhammavihari 的論文也顯示『註釋書』並不全然可信。 Bhikkhu Dhammavihari 的論文說:
「Therefore it goes without saying that for a correct transmission of the Buddha word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one must ensure that the original Pali texts are correctly understood. This requires that one gains mastery of the Pali language, including all aspects like the historical growth of of the language, paying due heed to stratification during various time periods. 所以不用再強調就知道,為了一代一代正確地傳承佛陀的語言(教導),我們必須確保能正確理解原先的巴利經文。要能達到此一目的,就必須精通巴利語言,包含各種層面,如語言隨著歷史的增長擴充,對各年代的『語言地層』有恰當的關注。」
 「Our studies in the field, covering much more than half a century, has brought to light a vast account of such misunderstandings and therefore of misrenderings in the translation of Buddhist texts in Pali, both into English and Sinhala. 我們的研究已在此一領域超過五十年,此一研究顯示了大量過去對經文的誤解,也因而導致對巴利佛教經文的眾多錯誤翻譯,包括翻譯作英文與錫蘭語。」
 例如《轉法輪經》(《SN 55.11-12》與《雜阿含379經》): 「etaṃ bhagavatā bārāṇasiyaṃ isipatane migadāye (anuttaraṃ) dhammacakkaṃ pavattitaṃ appaṭivattiyaṃ samaṇena vā brāhmaṇena … kenaci vā lokasmiṃ’ti. 在波羅奈的仙人墜處鹿野苑,已被世尊轉動的法輪,必將不被任何沙門、婆羅門(…、天、魔、梵)所反轉, What has been preached by the Buddha at the Deer Park in Isipatana is irreversible and unassailable. 」 《莊春江工作站》將此句譯作:「在波羅奈鹿野苑的仙人墜落處,這無上法輪已被世尊轉動了,必將不被世間任何沙門、婆羅門、天、魔、梵,或中任何者反轉。」
 Bhikkhu Dhammavihari 的論文說:「appaṭivattiyaṃ」或「appativattiyaṃ」,字義為「a 不 (p) pati 反向的 vattiya (vatteti 轉動)」;但是有錫蘭版本將「a(p)-pativattiyaṃ」;解釋為「a 不 (p) pavatvayi 承擔任務、工作」;此一句子就成為「which no deva or brahma could conduct or carry on (這無上法輪已被世尊轉動了)為任何沙門、婆羅門(…、天、魔、梵)所不能轉。」 「僅有佛陀能『轉動法輪(說法)』」並不是佛陀的本意。當此佛法為佛所講,此法輪將(由佛陀及其弟子)持續轉動,無人能將此法輪反轉(菩提比丘譯作「stop 停止」)。 Paṭisambhidāmaggapāḷi《無礙解道》註,解釋「appaṭivattiyaṃ」或「appativattiyaṃ」,為「asakkuṇeyyaṃ paṭi-lomaṃ vattetuṃ nayidaṃ tathā’ti」 ,「asakkuṇeyyaṃ (it cannot) paṭi-lomaṃ vattetuṃ (be made to go backwards) nayidaṃ tathā’ti (and saying that it is not so 說其不如此、否定此一教導」) appaṭivattiyaṃ 的意思是「(法輪)無法『被反轉而說(轉法輪)不如實』」,(意即「『否定此一教導』,成功地主張『轉法輪所教導的法是錯誤的、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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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hikkhu Dhammavihari 舉的第二個例子是,
 Attani ca, bhikkhave, attaniye ca saccato thetato anupalabbhamāne, yampi taṃ diṭṭhiṭṭhānaṃ – ‘so loko so attā, so pecca bhavissāmi nicco dhuvo sassato avipariṇāmadhammo, sassatisamaṃ tatheva ṭhassāmī’ti – Nanāyaṃ, bhikkhave, kevalo paripūro bāladhammo’ti
PTS 在 1954 年出版的, I. B. Horner 《中部 22 經》(MN 22, M. i. 138)的英譯: 「But if Self, monks, and what belongs to Self, although actually existing, are incomprehensible, is not the view and casual relation that ‘This the world this the self, after dying I will become become permanent, lasting, eternal, not liable to change, I will stand fast like unto the eternal’ – is not this, monks, absolute complete folly?」
 在菩提比丘《中部英譯》為(p. 232, 4-9 行): 「Bhikkhus, since a self and what belongs to a self are not apprehended as true and established, then this standpoint for views, namely, ‘That which is the self is the world, after death I shall be permanent, everlasting, eternal, not subject to change; I shall endure as long as eternity’ – would it not be an utterly and completely foolish teaching?」
 可以看出 PTS 的英譯將「我與我所不實與不存在」譯為「我與我所確實存在,而難以理解」。這是對「阿含、尼柯耶」教典的一大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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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 76經》(M i 520,6) : sussutam pi hoti dussutam pi hoti, tathā pi hoti aññathā pi hoti. 傳誦,或者正確或者不正確,或者真實、或者不真實
中部76經,旃陀經》(M i, 520)長老菩提比丘的英文翻譯為(The Middle Length Discourses of the Buddha, page 624, line 23):
Again, Sandaka, here some teacher is a traditionalist, one who regards oral tradition as truth; he teaches a Dhamma by oral tradition, by legends handed down, by the authority of the collections. But when a teacher is a traditionalist, one who regards oral tradition as truth, some is well transmitted and some badly transmitted, some is true and some is otherwise.
此處試譯為:「復次,旃陀,此處有一些老師是傳統主義者,他認為口誦傳承是真理,他依口誦傳承、古來的傳說、古老結集的權威來教導法。但是,當老師是傳統主義者,認為口誦傳承是真理;可是口誦傳承有些傳誦得很正確,有些傳誦得不正確。有些是真實的,有些則不是。」
此經赤沼善智(1990)167頁列《雜阿含973經》與《別譯雜阿含207經》為參考經典,但漢譯經文相當簡潔,而無類似此段引文的對應經文。



關於「二二八」


Dear Yifertw,

  其實很多人都以為滿清割讓台灣是和平交接,錯了! 日本人是由東澳登路後挾強大兵力一路殺遍全台! 
   綠營刻意忘記,藍營搞不清楚,老共不知道? 
  歷史紀錄要公平對待,不能夠因為政治需求只紀念228事件,而忘記了121年前的台灣血淚史! 一般人只知道二次大戰時間希特勒屠殺猶太人,及南京大屠殺等事件,却不知日本人在台灣也屠殺了40萬的台灣人和原住民!可悲啊! 
  日本機密檔案佔领台湾時期  (http://taiwannext.com/truth/japan-war-massacre-taiwanese-1103.html )這段歷史資料,身為愛台灣的台灣人應珍藏以示後人。
         
                友  2017/2/26  1:21 PM (24 minute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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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ar Friend. 

         清廷甲午戰爭敗戰,割讓台灣求和。台灣民眾反對自己隸屬日本,各地有武裝抵抗。台北城與台南城是開城無抵抗、無條件投降,在新竹城、彰化城、嘉義城由民眾自己組成的義勇軍壯烈抵抗、死傷慘重。  
  說「綠營刻意忘記,藍營搞不清楚」並不恰當。  
  1945 年國民政府接收台灣並未遭遇任何抵抗,台灣民眾是以「回歸祖國」歡欣鼓舞地歡迎「光復台灣」。 二二八事件發生在1947 年,台灣並不是反抗國民政府接收台灣而爆發二二八事件,二二八事件也並非單單指 1947/2/28 那一天,或此後的三個月而已。  
  歷史紀錄要公平對待,宣揚清朝攻占明朝時的「嘉定三屠」、「楊州十日」,重述日軍接管台灣時砍殺台灣民眾的義勇軍,這些歷史事件並無法幫「二二八事件以及此後的屠殺」除罪。  

 (https://youtu.be/UxSq7tDEAYw?list=PLwItru4bLdHx3nnUrFUBFWwMHuo_4Yx9P)

     Yifertw 2017/2/27  1:59  PM

2017年2月26日 星期日

法友飛鴻 217:再談「正確的 sammā」與「平等的 sama」

犍陀羅《法句經》殘卷

Dear Yifertw:
 你所說的:
對應的《相應部2.29經》的用字是「samaññāto」,意為「著名的,廣為人知的」,也就是說《雜阿含經》的譯者將「samaññāto」譯解作「平等慧」(sammā 平等-aññā 智慧)。如此一來,這個字就要拼成「sammāññāto」,據我所知,巴利尼柯耶似乎未出現過這個字。 菩提比丘譯作「widely known to be a wise man 以智慧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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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偉-金暉《校釋》在34頁指出《雜阿含140經》譯作「如實正觀」,對應經典作「yathābhūtaṃ sammappaññāya passati 以正慧如實觀」 《佛光阿含藏》於33頁也作類似的解釋。
其實,sama ≠ sammā


samyak-sabodhi
samyak
sama
巴利
sammā-sambuddhassa
sammā
sama
漢譯
三藐三菩提
正等正覺
正等
平等

應該是不同的字。

        法友   2017-02-26 18: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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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法友:

  表面上,sama ≠ sammā 這是兩個不同的字,有各字的字義。 
  其實,sama, samma, samā, sammā,samya 會混雜在一起。 首先,從西元前四百年到西元前二、三十年之間, (sāsana 佛法、佛陀的教法)與(Buddhavacana 佛說)經歷至少三、四百年的口誦傳承, 這是老師反覆唱誦、弟子跟隨的口耳相傳, 這當中從佛陀及佛弟子的「摩竭陀語 Magadha」轉誦成「巴利、半摩竭陀語、Prakrit 俗語」、稍後在梵文規範化及國際化時期(沒錯,現代已有學者主張梵語佛典晚於其他語言佛典)。
  由於老師和弟子都不是出於跋耆國、摩竭陀國、 Kosala 喬薩羅國等佛教區域, 難免發生「水餃」聽成「睡覺」,「包子」聽成「報紙」,「goose」聽成「goods」,「birthday」聽成「bird's day」的情況。 (http://yifertw.blogspot.tw/2017/02/blog-post_26.html)
  到了西元第一世紀之後,雖然仍有口誦傳承,但是,以文字書寫經律的情況逐年增多。這樣的轉寫並未減少混淆的情形。 以目前發現的出土的手寫佛經抄本來看,有些語言並不標示母音的長短音,所以,「samma, sammā」分不清,有些寫本經常省略重複子音,所以,手抄本顯示「samā」,有可能會是「 sammā」。 
  再加上背錯經文、抄錯字母等等問題,才會有「不見興衰法」被誤解作「不見水潦鶴」的情況。翻譯成漢字以後,又有「以、已、己」不分等等漢字的抄寫問題。


samyak-sabodhi
samyak
sama
巴利
sammāsabodhi
sammā
sama
漢譯
三藐三菩提
正等正覺
正確的、正當的(「八正道」的「正」字)
平等的,正確的,同一的
 
,,,,,,,,,

俺沒有文化,我智商很低


以下是聽來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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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家鄉話腔調很重的國文老師為班上同學考「聽寫」,他說題目是一首叫「我蠢」的古詩。
朗讀完,一位同學在答案紙上寫著:
「我蠢」:
俺沒有文化,我智商很低,
要問我是誰,一頭大蠢驢。 
是驢,俺是頭驢,俺是頭呆驢。 

老師的題目是宋朝陸游的詩《臥春》: 
暗梅幽聞花,臥枝傷恨底,
遙聞臥似水,易透達春綠。
岸似綠,岸似透綠,岸似頭黛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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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游的全集好像沒有《臥春》這首詩?

《阿含字典》(46):領群特


《雜阿含102經》描述「事火婆羅門」稱世尊為「領群特」,對於「領群特」的意義有兩種意見,一種是貶損,另一種是「稱譽」或者至少不是「貶詞」。
「時,婆羅門手執木杓,盛諸飲食,供養火具,住於門邊,遙見佛來。見已,白佛作是言:『住!住![12]領群特!慎勿近我門!』」(CBETA, T02, no. 99, p. 28, b22-24)
[12]領群特Vasal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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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是「貶詞」的一方其理由很簡單,《別譯雜阿含268經》中稱世尊為「旃陀羅」(賤民),對應的巴利《經集 1.7 經》是稱世尊為「Vasalaka」(跨種姓結婚的夫婦及其子女均喪失種姓,而成為「不隸屬任一種姓的賤民」)。
《別譯雜阿含268經》:「達賴殊遙見佛來,而語之言:『住!住!旃陀羅!莫來至此。』」(CBETA, T02, no. 100, p. 467, c1-2)
主張是「稱譽」或「名副其實」的一方則認為「特」字是「公牛」(《說文》稱為「牛父」)。世尊領導眾僧遊方乞食,所以稱為「領群特」(領頭的公牛)。
樓主小時候聽過這樣的解說,網路上還可以見到類似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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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文引自《台大獅子吼佛學專站》:(http://buddhaspace.org/main/modules/dokuwiki/agama:%E4%BB%80%E9%BA%BC%E6%98%AF_%E9%A0%98%E7%BE%A4%E7%89%B9)
首先我們知道當時的修行團體(宗教)也有很多,婆羅門就是當時佛法之外的宗教領袖(有些學者指是印度教,其實不一定),這些帶領信徒的人就叫 “領群特” 。 現在也有許多這種人,自創某某宗某某派..這些都叫 “領群特”,用白話來說就是 “帶「領」有一「群」信徒的「特」別的人。
為何世尊不用當時印度傳統對 “宗教領袖” 的稱謂–婆羅門來稱呼他們呢?因為婆羅門是有一定水準的修行者,除了出身自婆羅門世家之外,還要有足夠的修為(行為準則),但是當時自稱婆羅門這些宗教領袖有沒有達到那樣的水準呢?所以世尊暫時不用婆羅門來稱他們,把那些想當宗教領袖的人稱之為 “領群特”,然後再告訴些「領群特」們,想當一個宗教領袖的話,就不可以有哪些行為。
這部經就是那些行為的記錄,而您的問題:「自棄薄其妻,又不入淫舍,侵陵他所愛」的解釋就是「自己不去理會老婆、嫌惡老婆,有生理上的需要時又不去找妓女解決,反而去找良家婦女」。意思就是一個領群特不可以搞婚外情。為何可以找妓女呢,因為妓女是買賣業,也是服務業,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所以找妓女是純是解決生理需求。無關善意的行為。搞婚外情就不是打著修行者旗號的人所該作的。
當知領群特 父母諸尊長 兄弟親眷屬
實非阿羅漢 自顯羅漢德 世間之大賊
有些領群特在親人面前為了得到好感,因而說自己已得阿羅漢,還有把自己的兄弟..等人捧為阿羅漢。這都是不行的。
這句話包含了自己和兄弟親人。在現代則包含同路人,所以不但上濕有神通,連老婆、小孩、大徒弟小徒弟..只要入了會就都有神通了矣。
時婆羅豆婆遮婆羅門。得阿羅漢。心善解脫。自覺喜樂。即說偈言
非道求清淨 供養祠祀火 不識清淨道 猶如生盲者
今已得安樂 出家受具足 逮得於三明 佛所教已作
先婆羅門難 今為婆羅門 沐浴離塵垢 度諸天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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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 〞今為婆羅門〞?
* 是 〞度諸天 彼岸〞,還是 〞度 諸天彼岸〞?
世尊說過,祀火婆羅門是以火為供具的,像今天的道教的燒火、密教的火供..等都是以火為崇拜的工具。這種修法會得到轉生諸天的福報,所以他們的彼岸就是轉生到諸天。婆羅豆婆遮的意思就是:
「如果照以前所作所為,要成為真正的婆羅門生到彼岸實在是很難,今天聽了世尊所說的法,我才了解到真正的婆羅門是什麼,現在我是真正的婆羅門了,我確信可以度到諸天的彼岸去了」
婆羅豆婆遮先生得到了阿羅漢,對於去處已了然於心,為何他不直接到真正的彼岸而仍然選擇諸天為彼岸呢?同學們別忘了婆羅豆婆遮先生還有一大票信眾要度的,同時這些信眾都是信祀火法的,因為不能中途背棄信眾,要讓信眾了解到真正的婆羅門法。
今天眾多上濕大得法輸們連領群特法都作不到,更別說進階的婆羅門法和佛法了。老話一句,成天只會阿彌陀佛哀哀叫的領群特是和佛法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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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同學在同一網站提出「異議」,但是蔡老師頗為堅持:
作者 sendoh@Lion (用心傾聽就會聽得到), 信區: BudaHelp
標題 Re: 問題
時間 獅子吼站 (Thu Aug 21 20:30:54 1997)
對不起,蔡老師,吐一下嘈...
就我目前所了解,雜阿含(大正一O二)的領特群經中,領特群好像是指”賤民”,這篇經的大意主要是一拜火教的婆羅門遇佛罵佛為”賤民”,佛乃利用此一機會教化.
在” 自棄薄其妻 又不入淫舍 侵陵他所愛 當知領群特” 這一段中主要是說:拋棄妻子,或不善待妻子,(想享受性欲之樂),又不去媱舍,卻去侵犯別人的妻妾,這種人就是領特群[賤民]!!
在”父母諸尊長 兄弟親眷屬 實非阿羅漢 自顯羅漢德 世間之大賊 當知領群特” ,是說對於父母尊長,兄弟親屬,說不實的話,自己非解脫的聖者,卻對外宣稱自己是解脫的聖者,這種人就是世間的大賊,當知這種人就是領特群[賤民]!! 在”先婆羅門難 今為婆羅門 沐浴離塵垢 度諸天彼岸”中應該是說,以前雖自稱是婆羅門但卻很難說名符其實的婆羅門,現在我可以說我是真正的婆羅門了,我已(藉由法的)沐浴洗淨一切塵垢,能度諸天到(解脫)的彼岸.
末學對蔡老師您對佛法上的解說相當認同,唯對解經釋詞有點意見,因此在這紓發鄙見,若末學真對經說理解有誤,還望蔡老師您能對末學指教,末學將會感激不盡.謝謝
祝 福慧雙修
註:在梵巴原文中,常有句子省略的情況發生,因此()中是末學根據經文前後意思,以直翻為序理解為便當原則所加入的句子,但原文中並無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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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stsai@ms1.hinet.net (Post Gateway), 信區: BudaHelp
標題 Re: 問題
時間 由 獅子吼站 收信 (Thu Aug 21 19:10:57 1997)
發信人: sendoh@Lion (用心傾聽就會聽得到), 信區: BudaHelp
: >發信人: ctj@Lion (fatman), 信區: BudaHelp
: >。請佛令坐。白言。瞿曇。為我說
: >領群特及領群特法。佛即就座。為說偈言
: > 自棄薄其妻 又不入淫舍 侵陵他所愛 當知領群特
: >  ^^^^^^^^^^^^^^^^^^^^^^^^^   
: > * 這一句怎麼說?
: 首先我們知道當時的修行團體(宗教)也有很多,婆羅門就是當時
: 佛法之外的宗教領袖(有些學者指是印度教,其實不一定),這些
: 帶領信徒的人就叫 “領群特” 。 現在也有許多這種人,自創某某
: 宗某某派..這些都叫 “領群特”,用白話來說就是 “帶「領」有一
: 「群」信徒的「特」別的人。
就我目前所了解,雜阿含(大正一O二)的領特群經中,領特群好像是指”賤民”,
,這篇經的大意主要是一拜火教的婆羅門遇佛罵佛為”賤民”,佛乃利用此一
機會教化.
您對經文文義的解釋和我的解釋並無不同,只是對 “領群特” 一詞的解釋不一樣,您的解釋是正解,我的解釋是歪解,不過我再來說明一下:
照傳統的解法是把領群特作 “賤民” 解,古來大都作這樣的解釋。不過我認為真正的解釋不可以作賤民解釋,應該作 “賊頭” 解釋。因為印度的階級–賤民–另有所指,因此不可以把領群特解釋為賤民。但是賊頭又指有犯罪的那些分子,譯經的先賢因而照著詞義來創出一個新名詞。
在經上,婆羅豆婆遮先生看見了世尊,叫世尊為領群特,若把這名詞譯為印度階級的賤民是犯了錯誤,因為世尊的出身所有的婆羅門不可能不知道,所以婆羅豆婆遮先生叫世尊時不可能把出身比他(婆羅門)高的人故意矮化,這在當時是大忌,因而領群特是當時的一個特別的名詞,意思指那些自稱為婆羅門人而實際上卻不是出生於婆羅門威儀的人。
婆羅豆婆遮以為世尊雖是出身尊貴,但是也不過是帶領一群信徒的混混,不是真正的婆羅門(他以為世尊是以貴族身分行婆羅門事)。婆羅門世家以宗教領袖自居,因而對非婆羅門種(出生)的宗教領袖就以 “領群特” 來稱呼。
婆羅豆婆遮的領群特的意思是:非出生於婆羅門(宗教世家)家中的人卻自稱是婆羅門的人。
但是世尊把領群特的定義和婆羅的條件相比較,把婆羅門的行為規範納入領群特中,列出了當時雖出生婆羅門的婆羅門,但實際上行為很差的那些婆羅門人的惡形惡狀,所以世尊在說法的最後強調了:
二生汝當知 如我所顯示 不以所生故 名為領群特
不以所生故 名為婆羅門 業為領群特 業為婆羅門
不是出生的種姓來判定是不是婆羅門。而是以所行的業(行為)來判定是不是婆羅門。當然也就不是非婆羅門生的人就是領群特。
婆羅豆婆遮先生也明白了,使用「領群特」這種帶有岐視意味的詞是不恰當的,因為領群特的行為正是當時婆羅門人的行為,這也就是那些特權階級的人的行為,所以婆羅豆婆遮先生才會說若是照以前的行為,他自己不可能是真正的婆羅門。
而婆羅門生天卻不是專利,而是具有真正婆羅門行為的人會生天,因而世尊對婆羅豆婆遮先生強調:
不以勝生故 障呵責惡道 現法受呵責 後世墮惡道
生旃陀羅家 世稱須陀夷 名聞遍天下 旃陀羅所無
婆羅門剎利 大姓所供養 乘於淨天道 平等正直住
不以生處障 令不生梵天 現法善名譽 後世生善趣
也就是生天是以善業為主的,和生不生在婆羅門家中無關。
所以我個人認為領群特不能譯為賤民。
在”先婆羅門難 今為婆羅門 沐浴離塵垢 度諸天彼岸”中應該是說,
以前雖自稱是婆羅門但卻很難說名符其實的婆羅門,現在我可以說我是真正的
婆羅門了,我已(藉由法的)沐浴洗淨一切塵垢,能度諸天到(解脫)的彼岸.
                    ^^^^^^^^^^^^^^^^^^^^^^^ 這裡可能是犯了 “大佛教沙文主義” 的嫌疑,在此經中世尊還沒有對婆羅豆婆遮先生說半句要他入佛門的意思,純只是善法而已。可是那位婆羅豆婆遮先生有慧根,所以要求受具足戒,主動入佛門。
婆羅豆婆遮得了阿羅漢果,但是他並沒有能力度諸天到彼岸,只是他自己有能力解脫而已,這一位婆羅豆婆遮是有信眾的婆羅門,因而世尊才會引用「帶領信眾的人該具有的威儀」的主題來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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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 Davis Chiou 也同意了:
Heaven Chou:
我聽過另一種解釋, 剛在維基百科上也有看到:
佛陀因具足大丈夫相和福澤親族眷屬,而常被比喻為「公牛王」(梵語:ṛṣabha,巴利語:usabha,nisabha),翻譯時或略為「牛王」]。
在《雜阿含經》中婆羅豆婆遮婆羅門稱佛陀為「領群特」即「領群之牛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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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認為,解決的方法還是一樣,先決定「領群特」是否為「貶詞」。
從《別譯雜阿含268經》與對應的巴利《經集 1.7 經》可以讀到,在對應的句子裡出現的「旃陀羅」與「Vasalaka」為貶詞,那麼,《雜阿含102經》經文裡是否為「貶詞」呢?
《雜阿含102經》:
「瞋恚心懷恨,  隱覆諸過惡,
 犯戒起惡見,  虛偽不真實,
 如是等士夫,  當知領群特。
 弊暴貪悋惜,  惡欲慳諂偽,
 無慚無愧心,  當知領群特。」(CBETA, T02, no. 99, p. 28, c2-6)。
《別譯雜阿含268經》:
「惡性喜瞋久嫌恨,  為人剛惡懷憍慢,
 行於倒見及幻惑,  當知此是旃陀羅。
 含忿嫉妬好惡欲,  難可調化無慚愧,
 行如是者旃陀羅。」(CBETA, T02, no. 100, p. 467, c9-12)
K.R. Norman 的翻譯:
「凡是瞋怒、滿懷惡意、邪惡、虛偽、邪見、詐騙的人,當知他是『種姓外者』。」(116)
,----------,
《雜阿含102經》:
「一生二生者,  一切皆殺害,
 無有慈愍心,  是為領群特。」(CBETA, T02, no. 99, p. 28, c7-9)
《別譯雜阿含268經》:
「傷害胎生及卵生,  心無慈愍害生類,  
    傷殘毀害於四生,  當知是此旃陀羅。」(CBETA, T02, no. 100, p. 467, c12-14)
K.R. Norman 的翻譯:
「凡是傷害生靈,不管是一生或二生的生靈,對任何生靈不憐憫心的人,當知他是『種姓外者』。」(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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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不用比對到底,就可知道,《雜阿含102經》的「領群特」是貶詞。
同時,也可以發現《雜阿含102經》漏譯幾首偈頌。
王建偉、金暉的《雜阿含經校釋》提到「領群特」很可能是「lakuṇṭaka」(侏儒、矮子)的音譯,雖然讀音巧合,還是得等更有效的文獻進一步確認。
至於印順導師的解說,也是有待更有效的文獻進一步確認。
下為印順導師於「妙雲集」裡解釋 (節錄自 http://www.ebud.cn/budren/yinshun/miaoyun23/budren_yinshun_miaoyun23_20030428_11.html)
關於「領群特」一詞,又別作Vasalaka。考毘舍離域(異譯毘耶離),巴利文常作Vesa^li^;但也有作Vasalaka的,如律文七百結集中「毘舍離諸跋耆比丘」的毘舍離。所以巴利文的Vasalaka,即是毘舍離。婆羅門稱釋尊為Vasalaka,意思是毘舍離人。
依後代的解說,毘舍離的意義是「廣嚴」,並無卑賤的意味。這與婆羅門口中的毘舍離,帶有卑劣不淨的意義不合。毘舍離,即今Besarh村,在北貝哈爾的Muzaffarpur區。正統的婆羅門學者,對這一帶的民族,無論在血統上,文化上,素來是輕視的。所以「毘舍離人」本意很好,但在婆羅門口中說起來,就有點輕視誣辱的意味。這如東夷的本為仁人,在從前中國人的口中說起來就有點鄙視一樣。釋尊是舍夷國的釋迦族人,這是沒有問題的。他與毘舍離一帶民族,有血統與文化上的共同性;婆羅門這才稱 釋尊為毘舍離人,釋尊也不否認。漢譯的旃陀羅,是毘舍離通俗的意譯,一望而知的知道是賤族。至於領群特一名,大抵是指領群的特牛。牝牛vasa 與毘舍離的聲音相近;釋尊的教化眾生,如領群的大牛一樣。譯者的譯作領群特,或許如此。總之,領群特一名,在婆羅門口中,是意味著種族的卑劣。

《阿含字典》(45):平等 (2)


《雜阿含23經》:
佛告羅睺羅:「善哉!諦聽!諦聽!善思念之,當為汝說。羅睺羅!當觀若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悉皆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正觀。如是受、想、行、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麁、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如是平等慧如實觀。(CBETA, T02, no. 99, p. 5, a18-26)
對應的《相應部22.91經》的用字是「sammappaññā」,意為「正慧、正確的智慧」,也就是說《雜阿含經》的譯者有時會將「samma」譯作「平等」(sammā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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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1306經》須深天子舍利弗讚具有「平等慧」:
「舍利弗多聞,  明智平等慧,
 持戒善調伏,  得不起涅槃,
 持此後邊身,  降伏於魔軍。」(CBETA, T02, no. 99, p. 359, a5-7)
對應的《別譯雜阿含305經》僅譯作「大智」:
「舍利弗多聞,  咸稱為大智,
 持戒善調順,  世尊所讚歎,
 得無生寂滅,  破魔住後身。」(CBETA, T02, no. 100, p. 477, b20-22)。
對應的《相應部2.29經》的用字是「samaññāto」,意為「著名的,廣為人知的」,也就是說《雜阿含經》的譯者將「samaññāto」譯解作「平等慧」(sammā 平等-aññā 智慧)。如此一來,這個字就要拼成「sammāññāto」,據我所知,巴利尼柯耶似乎未出現過這個字。
菩提比丘譯作「widely known to be a wise man 以智慧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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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偉-金暉《校釋》在34頁指出《雜阿含140經》譯作「如實正觀」,對應經典作「yathābhūta sammappaññāya passati 以正慧如實
《佛光阿含藏》於33頁也作類似的解釋。

2017年2月25日 星期六

《阿含字典》(44):平等 (1)


一位佛學界的學長,他是台北醫學院畢業曾在榮總任職的合格醫生,自己開業行醫之後,完全以中醫理論看病,開的處方也是「中藥藥粉」。有一次閒聊當中,他隨手抄起手邊一本張仲景《傷寒雜病論》,問我:「傷寒兩字是什麼意思?」
我說:「這是一種感染傷寒桿菌引起的傳染病,沒想到漢朝末年的張仲景就已經研究和治療傷寒,真是了不起的成就。」
這位學長同情我未受過任何醫學教育,解釋說:「中醫將疾病分為『內感』和『外感』,古代統稱所有『外感的疾病』為『傷寒雜病』或『傷寒』,這兩個詞雖然用字相同,但是指涉的對象完全不同。」
幾年前,在一次佛學論文發表會裡,看見一位同學發表論文探討大乗經典與阿含經典「平等」兩字的異同。我私底下認為,他的方法完全白花功夫,因為各經典的「平等」兩字極有可能譯自不同的梵字(或巴利用字),指涉不同,討論其間「教義的演化」並沒有太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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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對「平等」的解釋為:「對於差別之稱,無高下淺深等之別曰平等。《南史,梁武帝紀》曰:『幸同泰寺,設平等會。」《五燈會元》曰:「天平等,故常覆。地平等,故常載。日月平等,故四時常明。涅槃平等,故聖凡不二。人心平等,故高低無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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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山佛學大辭典》的解釋為:
梵語 sama,巴利語同。即均平齊等,無高下、淺深之差別。指一切現象在共性或空性、唯識性、心真如性等上沒有差別,稱為平等。為「差別」之對稱。如釋尊即否定印度吠陀以來之階級差別而主張「四姓平等」。諸經論中有關平等之思想與用語極多,例如認為佛、法、僧三寶,以及心、佛、眾生三法,於本質上均無差別,故說平等;或顯示本體界之相貌,稱為空平等、真如平等。
另如《大般若經》卷409闡論般若波羅蜜、三摩地、菩薩等三者之平等;《大智度論》卷100明示法平等、眾生平等之理;《大日經》卷一揭舉身、語、意之三密平等。《往生論註》卷上載,平等是諸法體相,由此所達到之智慧,應無所分別,主觀與客觀亦無區別,此稱智平等;對於眾生亦應等同視之,無高低、親怨之區別,在值得憐憫和具有佛性上,平等無二,此稱眾生平等。又佛稱為平等覺,自性法身稱為平等法身。此外,一乘法乃表示與佛之智慧平等之大慧,稱為平等大慧;普遍於一切而無差別之愛,稱為平等大悲;對一切平等,了悟真理而不起差別見解之心,稱為平等心。空、假、中三觀中之從空入假觀,又稱為平等觀;觀身、語、意三密之平等無差別,稱為三平等觀;不論怨、親之別,一概一視同仁,稱為怨親平等。 《新華嚴經》卷53離世間品舉出菩薩具有十種平等,即:一切眾生平等、一切法平等、一切剎平等、一切深心平等、一切善根平等、一切菩薩平等、一切願平等、一切波羅蜜平等、一切行平等、一切佛平等,菩薩若安住此法,則得一切諸佛無上平等之法。同經卷三十「十迴向品」亦舉出業平等、報平等等十種平等。又大方等大集經卷五十則舉出眾生平等、法平等、清淨平等、布施平等、戒平等、忍平等、精進平等、禪平等、智平等、一切法清淨平等十種,眾生若具此平等,能速得入無畏之大城。此皆說明人、法、國土、修行乃至諸佛等悉皆平等無有差別之理。〔雜阿含卷20、大般若經卷570平等品、大寶積經卷60、大乘莊嚴經論卷12、佛地經論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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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597經》:
「持戒明智慧,  自修習正受,
 正直心繫念,  熾然憂悉滅,
 得平等智慧,  其心善解脫,
 斯等因緣故,  受身得妙色,
 成就乘出道,  心住於中學,
 如是德備者,  為諸天供養。」(CBETA, T02, no. 99, p. 160, a15-20)
對應的《相應部2.14經》(SN 2.14)偈頌,莊春江老師翻譯作:
「 凡戒或慧已親自修習者,這些已入定、正念、禪定的愛好者,  
一切愁已消失、已捨斷者,煩惱已盡、持有最後身者, 
像這類型是他們說的持戒者,像這類型是他們說的有慧者。 
像這類型是已走過了苦者,像這類型是諸天敬奉者。」
「得平等智慧」對應的用字是「paññavanta 具慧者」。
在《瑜伽師地論》的「體義伽他」有對應偈頌:
「戒慧自薰修,  具定念正直,
 斷諸愁熾燃,  正念心解脫,
 能獎勝類生,  及開出離道,
 住此於此學,  不懼後世死。」(CBETA, T30, no. 1579, p. 374, c18-21)
《雜阿含597經》的「得平等智慧,其心善解脫」,在《瑜伽師地論》的譯文僅是「正念心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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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阿含藏》、《會編》、明法比丘註、王建偉-金暉《校釋》對「平等智慧」都無註解。

2017年2月22日 星期三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法友飛鴻 216


(1)
親愛的 Yifertw:
  在網路上,讀到一個網友講述他的經驗,他說:「前陣子一個姊姊跟我宣傳佛教。我問她:『佛教的基本教義是什麼?信了佛教跟信仰其他宗教有什麼不同?』這位勸人信仰佛教的姊姊說:『我們的教義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信了佛以後,佛菩薩會保佑你,讓你身體健康、學業順利、工作成就。』這位網友(他尚未信佛)說:『不對,佛教的基本教義是苦集滅道,佛教跟其他宗教不同的是佛教是講究智慧的宗教。』
  我這裡有三個問題請問你:
  1. 如果你要勸人學佛、信佛,你要怎麼講?
        2. 那位勸人信佛的姊姊有錯嗎?如果有錯,哪裡錯了?
        3. 那位網友有錯嗎?如果有錯,哪裡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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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親愛的 Yifertw:
  前幾天,收到一個朋友的一封電郵,他說:「你別再說你信佛了。你學的都是佛陀批判的思想,你學的那一套不是屬於婆羅門思想,就屬於六師外道,最像是耆那的教導。」
  你說說看,我又哪裡像了耆那教外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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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親愛的 Yifertw:
  斷斷續續讀了你的部落格貼文,有一個感想累積了很久沒說出來。
  其實,你這樣是在「作學問」,你這不是在學佛,這樣子下去你只是在浪費生命,沒辦法了生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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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親愛的 Yifertw:
  不要再呶呶不休,耆那教、基督教、佛教、一貫道、道教、儒教,還不是都一樣,都是勸人向善,只要存好心、作好事,為什麼一定要信仰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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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張照片是我的回答。
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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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dkid 提到...
A.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應該是沒什麼問題,我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因為佛教的所謂的善心是無貪、無嗔、無癡。
像清淨道的心所戒,或是大乘菩薩戒那種要求連心都不違犯,惡的念頭都不可以有的戒,這種戒是可以連接奢摩它的,奢摩它要成就要先使五蓋的作用減弱。

奢摩它是善心相續而集中,這又滋潤毗婆舍那,兩者基本上操作方法是一樣但所緣不同而已。

而要無癡則需要如理作意(集因作意、從根源處作意),這絕對需要對佛教教理研究,因為因果說百百種,佛教版的是緣起法、緣生法。

B.信了佛以後,佛菩薩會保佑你,讓你身體健康、學業順利、工作成就。
我會改成學了佛以後,因果法則不會辜負你,如果善心一直相續,樂異熟有較大機會先引發。(如樹倒的譬喻)


C.耆那教、基督教、佛教、一貫道、道教、儒教,還不是都一樣,都是勸人向善。

至於這種講法我都是說 : 我相信你明天會中頭獎,你就會中嗎? 佛教講的善心是無貪、無嗔、無癡。
如果沒有其他對話,大概就會結束對話了。

2017年2月23日 下午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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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cdsee 提到...
連佛說了什麼都不研究就要了生脫死..........
這個最好笑

《法句經》267頌:去除善與惡


巴利《法句經》267頌:
Yodha puññañca pāpañca 
bāhetvā brahmacariyavā;
Sakhāya loke carati, 
sa ve ‘bhikkhū’ti vuccati.  (Dhp 267)
(K. R. Notman 翻譯為:「But whoever has put aside marit and evil, a liver of the holy life, wanders the world carefully, he indeed is called a bhikkhu.」)

在台灣佛教數位圖書館的網址(http://buddhism.lib.ntu.edu.tw/DLMBS/lesson/pali/reading/gatha267.htm),此首偈頌譯作:「Who has warded off both good and evil here, leading a holy life, walks through the world understanding it, he is called 'a monk'.」
樓主參酌上一網址的英譯,譯作:「將福與惡都摒除在外、修習梵行者,遊行於他如實知見的世間,他確實可被稱為比丘。」
對應偈頌如下:

《法句經》
第四句提到「比丘」
第四句提到「長老」
T210《法句經》〈奉持品27
謂捨罪福,淨修梵行,
慧能破惡,是為比丘。

《出曜經》〈沙門品12

謂捨罪福,淨修梵行,
明遠清潔,是謂長老。
《法集要頌經》〈沙門品11

能知罪福者,身淨修梵行,
明遠純清潔,是名為長老。
梵文優陀那品32 比丘品〉、11 沙門品〉
yas tu puya ca pāpa ca prahāya brahmacaryavān |
viśreayitvā carati sa vai bhikur nirucyate ||
 (Uv 32.19)
yas tu puya ca pāpa ca prahāya brahmacaryavān |
viśreayitvā carati sa vai sthavira ucyate || (Uv 11.12)
犍陀羅法句經》2 比丘品〉
yo du baheti pavaa
yadava brammayiyava
saghaö caradi loku
so du bhikhu du vucadi (2.18)

巴利《法句經》19 法住品〉
Yodha puññañca pāpañca 
bāhetvā brahmacariyavā;
Sakhāya loke carati, 
sa ve ‘bhikkhū’ti vuccati.  (Dhp 267)


對我而言,「善與惡都去除」、「謂捨罪福」這一解說相當困擾我。我採取另一種詮釋方式。在覺音論師《法句經註》指出,266, 267是一組偈頌,巴利《法句經》266頌為:「不是只因為他向人托缽乞食就成為沙門,遵行卑劣教法,這樣的人不成為比丘。

巴利《法句經》19 法住品〉
Na tena bhikkhu so hoti. 
yāvatāta bhikkhate pare;
visa dhamaṃ samādāya, 
bhikkhu hoti na tāvatā.  (Dhp 266)
上一頌漢譯
不是只因為他向人托缽乞食就成為沙門,遵行卑劣教法,這樣的人不成為比丘。(Dhp 266)
《法句經》〈奉持品 27
所謂比丘,非時乞食,
邪行望彼,稱名而已。
《出曜經》〈沙門品 33
比丘非剃,慢誕無戒,
捨貪思道,乃應比丘。
《法集要頌經》〈苾芻品 32
苾芻非剃髮,慢誕無戒律,
捨貪思惟道,乃應真苾芻。

我將巴利《法句經》267頌的「puññañca pāpañca」解釋為「(品質與數量)好的(四事供養)或(品質與數量)惡劣的(四事供養),重新翻譯作:
「『不在意好的或粗劣的(四事供養)而修習梵行』的人,遊行於他如實知見的世間,他確實可被稱為比丘。」